首页 > 评论频道 > 杂谈 > 正文

给低头族开罚单,还有几个问题要说说

2019-01-18 14:14:00 来源:光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光明网评论员:日前,浙江温州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胡女士,开具罚单一事,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这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元旦实施后,温州交警对在斑马线上看手机的行人开具的首张罚单。该条例第二十八条(三)规定,对于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等不文明行为要重点整治,违反该规定的会受到警告或十元罚款。

  从新闻报道看,罚款金额不大,10元,并且“在开具罚单之后,由志愿者扮演的‘慢羊羊’,现场给‘低头族’赠送了一只慢羊羊玩偶,以示教育,希望他们下次能够快行通过斑马线”。从新闻中大致能看出,该立法及执法旨在警示教育,并且手法颇有温度,文明执法,当然是值得肯定的。

  “低头族”可能面临的风险不言而喻,检索新闻可以发现由走路玩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手机介入生活,乃至干扰公共秩序,变成交通陋习,对此进行一定警示,唤起公众注意,确实有此必要。

  但是,将此纳入行政处罚,变成公共治理机制的一部分,依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深思。

  斑马线罚行人看手机,是否符合路权基本的风险排序?从道路设计的本意上讲,斑马线理当是行人最安全的地方,是车辆必须让人的地方。行人玩手机,确实有安全隐患,理当有所提醒,但在斑马线这个区域,车辆需充分考虑行人状况。行人在道路上,是最为弱势的群体,即便有错,但相较于肉身对钢铁的巨大风险后果差别,强势一方有所谦抑,这一基本逻辑并未改变。

  之前杭州大力推广车让人,收获舆论好评,恰也是这个道理。车让人意味着车辆充分考虑行人的状况,这包括“低头族”,也包括行人的各种状况,比如腿脚不便、疏忽大意、推着婴儿车等各类主客观情况。这不是出于分对错的算计,而是考虑危险结果的人道选择。

  此外,也正如法律学者所说,处罚“低头族”也面临着标准不清、力度不好掌握等问题。比如究竟怎么看算是“低头族”呢?看几眼可以算?一边看手机一边看路呢?是看手机就算还是造成了实质性结果才算?这就可能带来不小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加了不小的执法难度,也可能由此引发争议。

  不提倡行为,是否就要处罚,或是怎么处罚,仍是个精细处理、充分讨论的问题。目前看,对于难以准确纳入执法体系的行为,可能仍以警告或宣传较为有效,温州在相关规定中的“警告”与“十元罚款”也是比较实际的做法。这种警告,既包括交警的警告,社会层面来理解,也包括在舆论宣传或是信号指示灯处有所警告,同时也要考虑赋予机动车警告的能力。有些地方为了控制噪音污染,将鸣笛纳入违章行为。乱鸣笛固然不文明,但很多时候鸣笛起着警示作用,对于“低头族”等行人来说仍是必要的,一刀切恐怕并不合适。对此,一些地方不妨妥善考虑。

  “低头族”是个新问题,他们需要改变这一行为习惯,毋庸置疑;车让人则是个颠扑不破的老共识了,这一原则更不能忘。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