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不是"避罪天堂",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参与发布的首个敦促投案自首公告,也是我国首次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发布敦促其投案自首的公告。此举再次释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战场。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指挥下,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截至2018年4月底,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25人,“百名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今年6月6日,中央追逃办发布50名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后,随着50人名单中的王颀、赖明敏先后归案,公开震慑的威力再次得到充分彰显。
此次公告首先告知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动投案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自动投案,或者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向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此外,“委托他人代为表达自动投案意思”“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等亲友帮助、规劝其投案的情形均视为自动投案。公告还指出,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本次公告继续鼓励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海外有关组织、个人积极举报,动员、规劝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汇聚海内外各界人士参与、支持追逃追赃的强大合力。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这是党的十九大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的新部署。不久前,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在内,国内数十名涉嫌违纪违法的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干部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下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此外,在已归案处理的“百名红通人员”中,牛丽英、杨立虎、云健等人被劝返后均根据情节依法作出宽大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被缉捕归案的张清瞾、付耀波被判处无期徒刑,被遣返归案的李华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充分表明,主动投案与被强制遣返、缉捕归案的受处罚力度明显不同,从而形成了“投案从宽”的“自首效应”。
海外不是“避罪天堂”,这次公告的发布再次向境外在逃人员发出强烈信号。奉劝海外在逃人员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主动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千万不可心存侥幸、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只有及早回头、认罪服法,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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