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遇险频发,可怜人必有可恨处?
背景:10月4日,一批“驴友”违规穿越九寨沟被困,救援队连夜在高海拔地区救出12人;5日,6名游客夜间冒险绕山路进入五台山,被困在半山腰近4个小时后,被寺庙僧人救助;同一天,广州一名“女驴友”的遗体被找到,她之前与其他3人结伴徒步喀纳斯迷路失联,最终不幸遇难。
湖南红网发表谢伟锋的观点:上述事件中,有些是伪“驴友”,他们纯属就是为了省景点门票钱,继而从未开发的野路子上铤而走险;而更多的“驴友”,是拒绝大众化的旅游体验,追求纯粹的自然体验。但在自身经验和装备设施水平还没有到可以不顾一切的情况下,如果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户外旅行,那么这实则是用生命去探险。在“驴友”遭难的事件中,救援力量和公共资源都处于高速运转中,也让社会伤不起。对于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户外旅游而言,很多法规条例都在完善之中。这其中,既有必不可少的风险提示,也有“驴友”旅游的线路备案机制。“驴友”还需要给自己上一堂生命教育课。“驴行”不是为了刺激、追求冒险,如果赔上自己的生命,那沿途有再美的风景也是白搭。
小蒋随想:敬畏自然、爱护生命、遵守法规,应成为驴友出行的基本原则。现实中,出事的驴友往往违背了上述原则——妄想征服自然、狂妄自大玩命、违规犯险穿越。某些驴友在心态上追求猎奇刺激、不自量力,甚至将违规涉险视为别样快感,直接导致行为出轨,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而且给社会救援平添负担。此类事件一再发生,表明一些人没将他人遇险的教训当作前车之鉴,任性远大于理性,一意孤行。对于执意以身犯险者,真正成熟自律的驴友是不认同的。贸然犯险遇难者是可怜之人,但又有违规玩命的可恨之初,社会在批评质疑他们之时,仍需伸出援助之手。这不是“迁就”玩命者,而是尊重生命至上。此外,在犯险者被救脱险后,当对其违规行径作出行政处罚,让其承担社会搜救的经济成本。社会或许不能杜绝此类险情的发生,惟愿努力规范、宣传、惩处起到更多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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