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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庆富:红绿灯担负不起沉甸甸的生命重托

2016-07-05 11:13: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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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庆富

  从2011年至今,仅北关桥至东关大桥之间的路段,就有19人被撞身亡。这段路事故高发的原因是,只有一个路口有红绿灯,其余20余个路口均无红绿灯和人行横道。对此,有沧县政协委员连续两年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该路段增设减速带或者红绿灯。当地交管部门回复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时至今日,建议仍停留在纸面上,悲剧或将继续发生……(7月4日《京华时报》)

  从2005年至今,三村共有近50人被撞死在这条“夺命公路”上,人人自危的村民急盼交管部门能够在20余个路口全部安装上红绿灯。村民的想法和愿望很简单,那就是有了红绿灯。可是,村民简单的愿望未必能够实现,因为小小的红绿灯恐怕担负不起沉甸甸的生命重托。

  “夺命公路”不断带走村民生命,交管部门却在设置红绿灯上犯难。沧县交管部门说自己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要沧州市交管部门请示河北省交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目前的进展是,沧县交管部门已经提出申请,但暂时还没有结果。也许有人会觉得沧县交管部门视生命如草芥,死了那么多人都没能把红绿灯装上;有人可能觉得沧县交管部门做事太古板,静等河北省交管部门批准再安装主动性不足。应该说,红绿灯迟迟没有安装起来,沧县交管部门是有一定责任的。但客观而言,沧县交管部门在这件事上确实也有难处。因为红绿灯设置不是件随随便便的事,哪个部门有权设置、什么条件下可以设置等,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沧县交管部门必须在自己职权范围内按规定行事,不能超出范围自行其事。

  其次,安装了红绿灯也并意味着村民的人身安全就进了“安全箱”。应该承认,在各个路口都安装红绿灯确实可以减少村民伤亡事故的发生,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遵守信号灯通行,也就无法确保村民人身安全。实际生活中,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在城里驾驶时,往往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在经过交通路口时能够减速慢行,并根据信号灯通行,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城市交通流量大,驾驶员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城里的监控体系比较完备,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会被一一记录在案并受到处罚。

  不过驾驶员在农村道路行驶就不那么“规矩”了,因为农村交通流量小而且监控体系不完备,尤其是很多货车驾驶员自恃驾驶技术过硬,在农村道路行驶时简直是胆大妄为。而且很多村民在经过路口时可能没有仔细观察道路情况的习惯,有的自身还存在过错,被撞也就无法避免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每个路口都安装了红绿灯,过往村民依然时刻在危险边缘徘徊。

  第三,守卫村民人身安全有更好选择。在很多地方,省道都是交通事故频发地段:一是因为省道比较繁忙,车流量大;二是因为道路设计存在缺陷,平面道路的危险系数高。和安装红绿灯相比较,对路口进行立体改造显然更能保护村民安全出行——也就是建立交桥,下穿或横跨都可以。当然,建立交桥的成本很大,不可能每个路口都进行改造,可以选择比较合适的一两个或三四个路口进行改造,其余路口封闭,相信村民为了自身安全,情愿绕点路走立交桥。

  作为交通信号灯,红绿灯只是人工制造出的指引人们过马路的工具,而并非道路交通安全的天然捍卫者。换言之,能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是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只要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高,行人、车主都能依法遵章行车、停车、行走,别说交叉路口有红绿灯,就算红绿灯“罢工”甚至直接没有红绿灯,道路安全也有保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生命安全,固然需要建立起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但是硬件设施的完善不能一蹴而就,只能一步一步来。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还要提高国人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的道路交通参与者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