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闲置浪费谁之过?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介绍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时透露,审计机关抽查全国40个县的50.13亿元扶贫资金中,至2016年3月底有8.43亿元闲置超过1年,最长的超过15年;17个县的29个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或未达预期效果,形成损失浪费2706.11万元。除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外,还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包括扶贫资金在内的一些财政专项资金被闲置浪费,是审计机关每年审计工作中都能发现的问题。如2014年6月24日,刘家义审计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其中提到,该次审计发现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另如贵州省201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该省20个县有7.96亿元扶贫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其中,1.92亿元资金闲置2年以上。扶贫资金闲置不仅在地方财政支出中存在,在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中也同样存在,几乎成了一个“年年审计年年犯”的顽疾,需要从严格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改进和完善扶贫机制等方面,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从总体上说,我国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肯定是有限的,远没有多到“花不完”的地步。在不少地方扶贫资金相对匮乏,有的地方甚至长期眼巴巴等米下锅的情况下,另一些地方的较大规模扶贫资金被闲置或浪费,有的甚至闲置十几年之久,这种苦乐不均的严重失衡现象,无论如何都是很不正常的。
长期以来,传统扶贫模式最大的问题之一是“粗放化”。一些地方为了多多益善地争取扶贫资金,不惜夸大或虚构本地区的贫困状况,甚至有的居民在自身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就被建档立卡成了贫困人口,其身份和个人信息被用来申请和套取扶贫资金。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按规定条件筛选扶贫对象,一些已经脱贫甚至相对富裕的村镇有意无意之间“被贫困”,在这些地方实施的扶贫项目早已不是“雪中送炭”,而成为资金只能瞎花、乱花甚至再也花不出去的“锦上添花”。鉴于此,要最大限度避免扶贫资金被闲置和浪费,必须切实贯彻按照中央确立的“精准扶贫”战略,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扶助、支持的地方和人群。
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一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按照科学有效的法定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其间最关键的工作,一方面是要准确寻找到最需要扶助、支持的地方和人群,尽可能做到对贫困地区和人群的全覆盖;另一方面,要防止一些非贫困地区和人群“假冒贫困”,钻规章制度和管理环节的空子,以非法手段分食扶贫资金的蛋糕。
其二,精准扶贫要引入“参与式扶贫”模式,将扶贫项目审批权和扶贫资源主导权下放到基层,充分保障贫困地区和人群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什么样的扶贫项目更符合地方的实际,扶贫资金该怎么管理更可靠,每一笔扶贫款项怎么花更有效率,基层地区的普通居民其实最有发言权。
据报道,我国10年前开始与世界银行合作,在一些地方推出社区主导型发展(简称CDD)扶贫模式。CDD项目将扶贫资源及决策的使用权和控制权交给基层和社区,通过公示与投诉机制和监督小组的建立,确保民众的监督权;通过民主讨论制定项目评选、实施、监督和财务管理等制度,确保民众的参与权。统计显示,由村民自主讨论决定项目工程的预算单价,比国家定额预算的单价低1/3以上,比过去政府主导的项目节约投资成本2/3以上。
以参与式扶贫巩固和促进精准扶贫,扶贫资金闲置和浪费的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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