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为:警示教育“四感”,有意义的事如何做得有意思?
今年五月,是湖北省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媒体上报道了各地各单位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宣教月”活动,有利于促进“两学一做”,有利于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推动反腐败标本兼治,无疑意义重大。但,有意义的事如何做得有意思?需要活动的组织者创新形式载体用心去做。以下“四感”,不可或缺。
一是“代入感”。警示教育就是人性教育、底线教育、实践教育,入耳易,走心难。学、听、看、访、想,各种形式的活动,关键是要参与者愿意主动参与。因为教育是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独特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更依赖于受教育者的自我认识、自我选择、自我认同。某单位组织干部集体旁听法庭审判贪腐案件,某地区组织一把手和家属实地体验一天监狱生活,某廉政教育基地形成的撞警示钟、听现身说法等实景教育套餐,这些有温度的活动,因精心设计的“代入感”,强化了受教育者的“在场意识”,至少不会有人打瞌睡。
二是“获得感”。大家一起听报告,这种方式应该保留,但难免对先进典型“激动一阵子”,对反面典型“害怕一下子”,走出礼堂“该干啥还是干啥子”。位高权重的关键岗位负责人、决定家风的领导家属、要“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的新入职公务员,他们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处世经历各异,如何击中痛点、触发泪点,应该在教育中分层分类、各有侧重。有的动之以情,有的晓之以理、有的人文熏陶、有的政策解读,将教育意图转化为个人的成长需求、生活幸福的内在需要,既懂得“应该做什么”和“不准做什么”,又从内心变革生活方式、振奋精神状态,才是真正的“获得感”。
三是“认同感”。警示教育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大家最反感 “领导生病,群众吃药”。但是,对领导的教育是件难事,其最大障碍在于角色定位。领导在警示教育中常常是作报告者,很难摆正受教育者的心态;领导公务繁重,未必愿意为此付出时间成本。因此,各级“一把手”要像省委领导一样,认同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份类之事,以“第一人称”带头接受教育。
四是“新鲜感”。“年年岁岁花相似”,警示教育年年搞,如何避免心理疲劳?只须记住,“岁岁年年人不同”。与时俱进,聚焦每一年度的重点,把握不同时期的主题,以参与者的立场去适应参与者,必能“领新标意二月花”。
把“有意义”的活动,用心用情去做得“有意思”,才是真正的能力。
作者: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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