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良田闲置不用,岂能无人担责?
近日,记者在陕西省兴平市西吴街道办西二村看到,该村村北、村南都有大片耕地撂荒,荒地中间被挖出大坑堆满垃圾,杂草长到一人多高。据了解,2012年到2013年,西吴街道办以每亩地4万元的价格征走了该村五个组的全部耕地1000余亩,但其中数百亩耕地被征用后一直未获开发,已闲置三年。西吴街道办回应,因重点镇定位不断升级、规划一再变更导致耕地征而未用。(8月1日《瞭望》)
一方面,良田被低价征用后农民无地可种;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任由征用的土地闲置荒废。不仅当地农民感到痛心,我们局外人也感到费解。对此,有关部门的回应是,因重点镇定位不断升级、规划一再变更导致耕地征而未用。《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权力如此任性,岂不是挑战《城乡规划法》的权威?
放眼望去,不仅因为规划变更,土地征而不用,好端端的耕地闲置荒芜;就是新建不久的高楼大厦也纷纷因为规划调整“英年早逝”。在我看来,土地闲置也好,建筑物早夭也罢,计划不如变化,规划宛如过家家,凸显决策者的权力任性,更是戳到了城乡规划短视病的痛处。西吴街道200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重点镇,2011年被确定为省级重点示范镇,2013年又升级为沿渭重点示范镇,功能定位不断升级,导致西吴镇的规划建设不断调整,不过是规划短视的一个现实缩影。
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乡规划者不在少数。城乡规划俨然陷入了“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过家家”怪圈。这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也打乱了城乡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乡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
虽然民众对城乡规划朝令夕改,耕地荒芜,大拆大建的现象十分不满。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制不完善,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官员违规成本低廉。“领导一句话就变”的短视规划病一直没有得到根治。民众对这样的败家子行为义愤填膺,决策者却充耳不闻。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西二村被征用的耕地连续两年以上未用,既然相关部门没有规划好要做什么,就要坚决依法收回土地,恢复耕种。
从长远来看,要防止土地闲置、建筑物早逝之类的闹剧重演,关键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具体说来,有三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防止有人随意变更城乡规划,盲目上马形象工程。二是强化民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乡规划,督促相关部门与官员增强城乡规划权威性、科学性和预见性,妥善处理城市快速发展与拆旧建新的矛盾,守住耕地红线,保住农民的“命根子”。三是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让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科学论证的决策出不了台;让好大喜功、盲目决策者承担应有的责任。促使决策者学会倾听民意,谨慎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再拍脑袋改规划,上项目。(叶祝颐)返回光明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