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杂谈 > 正文

以机关单位助推带薪休假,有些难

2015-05-28 10:45: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中国新闻网5月27日)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出台带薪休假细则,密集程度之高,令人注目。专家更是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有利于未来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果能如此么?

  众所周知,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人社部颁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均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可见,中央层面对带薪休假很重视,可为什么到了基层,就很难落实呢?

  带薪休假真正难以落实的困境在哪里?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而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像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的相对较差。为什么会如此?法律虽然有了,但关键问题在于没有去实施。

  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该拿谁开刀,应该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正如专家所言,破解带薪休假之难,关键要靠执法部门主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却没有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年假没休时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但处罚力度还太小。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期待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休假起到示范效应,比较难。(刘义杰)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