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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改革要兼顾消费者利益

2015-04-03 15:07:00 来源:法制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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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必然触及各方利益,但最好别让公众为改革负担不必要的成本。出租车领域也应如此,兼顾各方利益要在增量上下功夫

  一直备受关注的关于调整出租车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的政策,终于在3月的最后一天尘埃落定。3月31日傍晚,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从4月1日起,南京将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最高下调800元/月,最低下调200元/月。这也是这些年来全国首个下调份子钱的城市。此外,还将实施返空费,即按照出租汽车载客车程超20公里以上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标准执行(4月1日《现代快报》)。

  千呼万唤的出租车改革,终于在江苏南京有了动静,即份子钱最高下调800元/月,此外实施返空费。这一举措尽管和之前江苏省有关部门多次提及的份子钱要公开化还有一定距离,但下调份子钱在国内尚属吃螃蟹,多少也减少了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不过让人疑惑的是,为何在降低份子钱的同时再实施返空费,是否有让消费者为出租车改革买单的嫌疑

  按说,根据市场经济原理,商品或服务的成本下降了,售价也应随之下调,即便不下调,也没有理由上涨。众所周知,近年来油价一直呈下降趋势,而且,多数出租车进行了油改气,成本更是直线下降。在份子钱、油价、各项税费等刚性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实施返空费这一变相涨价的做法,有悖市场规律。

  而有关部门之所以敢于逆市场规律,我行我素,并不顾及消费者的感受,主要在于出租车市场还属于垄断经营,专车等新生事物在行政干预的保护下,难以撼动其垄断地位。因此,有关部门才有说涨就涨的底气,既不召开听证会,也不提前公告消费者。

  打车费用上调,不是不可行,只要尊重市场规律,消费者不是不认可。出租车司机也要生存,甚至要养活全家老小,理性的消费者对合理的涨价未必强烈反对。但涨价的同时,是否应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涨价固然有运营成本增加的因素,但涨价后消费者的生活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据悉,南京出租车份子钱依据车型不同,每月从6700元到9400元不等。也就是说下调200元至800元份子钱,下调幅度不足10%,并未太多触及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同时实施的返空费,是否是以广大消费者增加打车费用作为赎买筹码,安抚出租车司机,缓解其与管理者或公司的对立情绪。进而实现利益各方的和谐相处,避免有关部门在压力之下将出租车改革推向深处,再拿份子钱开刀。要是如此,不敢触及既得利益者,固定利益的重新分配很难交出令人满意的改革答卷。

  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应该落到实处。改革必然触及各方利益,但最好别让公众为改革负担不必要的成本。出租车领域也应如此,兼顾各方利益要在增量上下功夫,即做大蛋糕,或者重新分配蛋糕资源,而非靠蛋糕涨价弥补利益受损者。当前,有关部门不能回避问题,理应直面硬骨头,迎难而上,把份子钱当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推进出租车改革,让消费者也享受到改革红利。 (史洪举)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