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凝宁:遏制“吃空饷”当从基层治起
“吃空饷”,就是指在党政及事业单位中,一些人“光拿钱不做事”。从2005年到现在,河南、河北、安徽、广西、广东等省区相继开展了治理“吃空饷”的行动,但取得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吃空饷”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尤其在一些基层县、乡镇。(4月6日新华网)
领导干部“吃空饷”的行为之所以比较少见,是因为领导干部身在其位,统领某个部门或某些职员,则必须有所作为。但是,领导干部自己不“吃空饷”,不代表他们不会利用职务的便利帮别人“吃空饷”。基层单位的人员敢于淡定自若地“吃空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领导干部的默许和“保护”。再加上单位人事编制的不公开、地方财务监管的漏洞,个人与领导干部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很难被打破。
这种“吃空饷”的行为不但浪费了财政资金,损害纳税人的利益,而且极大地影响了在岗人员的积极性,容易引发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这种风气很容易从基层自下而上地蔓延到上级,造成更大的财务空洞,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
所以,要想遏制“吃空饷”,当从基层治起。
首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事监督机制,这套机制应该包括公开人事编制和开展群众监督。公开人事编制,可以树立起每个公职人员的存在感,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杜绝冒用他人名义领取工资、长期病假或事假仍领取工资等恶劣行为。这种公开,不仅仅是在单位内部公开,还要向社会大众公开,从而使消除纳税人的不平与愤懑。一旦公开了人事编制,“吃空饷”的人就会产生强烈的危机感,群众的监督就可以顺利地进行了。
其次,审计部门、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要对各党政及事业单位加强审核调查力度。对于各单位的财政资金的审核,不能大而化之,而要注意到细枝末节,每一笔财政支出都要有具体合法的落实。同时,不仅要揪出“吃空饷”的人,还要暴露出他们的背后靠山,依法查办。基层“吃空饷”的人大多是有背景、有门路、有关系的,打破他们与“后台”所形成的利益集团的保护膜才能根除“吃空饷”。
最重要的是,要用法律的约束来使基层利益集团不敢“吃空饷”。从法律上来说,利用职务的便利“吃空饷”或帮他人“吃空饷”,和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贪污腐败没有本质区别。所谓贪污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所以,把“吃空饷”判决为贪污,理论上是正确的。过去对于“吃空饷”行为的处罚,最多是以开除当事人党籍、免去职务了结。而要真正杜绝,必须提高违规成本,让原先的行政问责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作者:黄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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