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之林:“低保”何以成干部及亲朋的“香饽饽”?
低保申请三年无果,“带了一些礼物送给村干部,今年才第一次领到低保金”;村里“真正的穷人”拿不到低保,村干部自己倒是吃上了低保……少数乡村干部为何胆大妄为?监督缘何失效?如何让真正有需要的人拿到“救命钱”?(3月21日人民日报)
“低保”政策,关乎民生。因此,执行政策理应公开透明,让民众予以监督。可是,不少地方乱象频出,使“低保”严重变味。据海南省民政厅调查,临高县和舍镇11个村委会75名干部中,村干部本人或者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就有42户,其中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纳保的达17户,这是何由?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享受到低保,符合条件的却只好“靠边站”,这是什么逻辑?难道“低保”变成了“保己”“保中”“保高”不成?这乱象出现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其一,手握“低保”指标的村镇干部,见钱有点眼红,“肥水不流外人田”,丧失原则,严重“偏私”。如果自己不能直接享受“低保”,那就要求享受者送礼,把“低保”指标当做了攫取利益的“砝码”,想方设法捞取个人利益;或者,把指标送给亲属朋友,进不了自己腰包就让其进亲朋腰包。
其二,“低保”对象的确定云遮雾绕,不透明。据规定,农村低保申请与审批程序是:村民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入户调查、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办)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村(居)委会再次公示。可是,和舍镇布大村“低保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被“确定”了的村民拿到“指标”后才提交申请。看来,“指标”给谁,早就“内定”,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是枉然。为何要事先“内定”?大概是为避免宣传的麻烦,又使自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可以把“低保”用来“保己”“保亲”吧?
公示环节,问题也多。“公示”他们一般采用两种做法:自然村公示和网络公示。自然村距行政村、乡镇距离较远,村民很难关注到;县民政局通过网络公示,老百姓更是难以知晓。试想,“公示”都难以看到,民众怎样来监督?干部怎会不胆大?
要使运行程序不走偏,“低保”不变味,实施有效监督非常重要。就报道看,既然有干部说指标落实“关键取决于村委会”,就说明村干部操作确有问题,且乡镇一级也知道。既如此,为何不去监督?为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监督”,就是为政怠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猫腻”就很难说清道明。
国家实施“低保”政策,是为彰显社会公平。因此,对危害公平的现象,当严厉打击之。不过,在严打的同时,不妨再作思考。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说得好,“社会救助体系也应加强低保户的服务救助,在适当条件下,政府可购买公共服务,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这或许更佳办法。
作者: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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