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红黑榜”:可期待不可依赖
今年,武汉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一系列新举措,探索建立“孝道红黑榜”就是其中之一,评选孝子惩戒不孝者。其实,“孝道红黑榜”并非武汉首创,仅今年,陕西宝鸡、广东顺德等城市都推出过类似提议。而广东惠州、安徽合肥甚至出台了“列入榜上黑名单者不能当公务员”等规定,严惩不孝者。
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探讨孝道文化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无论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是各地频频推出的“孝道红黑榜”,都传递出“依法治孝”的意味。
加强孝道文化建设,这没有争议;而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管理,却似乎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支持者认为,在孝道文化不举时,用法律兜底,是情有可原的;而反对者则认为,孝道文化属于道德之事,还轮不到法律来干涉,毕竟法律之手不宜伸得太长。但事实上,这二者是“殊途同归”的——都是为了建设更好的孝道文化。就“孝道红黑榜”而言,这绝对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也不可能是最差的选择,因其本身就有一定的宣传与提示作用,但却可能遭遇执行尴尬,所以只可期待不可依赖。
一者,什么算“孝”?这从来都没有“国家标准”。汉代赵岐《十三经注疏》的理解是:“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这些“孝道”,在当前的评判中,要不要全都计算在内呢?如今,我们虽有“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但并未标明符合多少条就算孝,有多少条不符合就不算孝?在“什么是孝”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孝道红黑榜”多少有点“空中楼阁”的意味。
二者,有几个父母会说自己的孩子不孝?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这话是很中肯的,对于孩子因工作繁忙而疏忽孝道,多数父母都选择了包容。在这样一种局面下,“孝道红黑榜”谁来监督?这的确值得考虑,毕竟,此榜单最好的监督者是父母,他们是亲身体验者,但他们却未必配合“红黑榜”的评定,因为哪怕孩子没有尽孝,他们也不愿做出对其不利的事情。
不过,“孝道红黑榜”存在争议、存在执行难也未必是坏事,因为哪怕这个榜单“虚设”了,其背后对道德的指引与“友情提示”也已经传递给公众了。而有关“孝”话题背后所折射的现实生活的压力、探亲假的虚设等问题,或许比“孝道红黑榜”更值得关注。(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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