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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带头控烟 这个“特权”可以有

2014-01-01 16:09: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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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不但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也要带头不吸烟,还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已无需阐述,只不过历来多次控烟行动总是面临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尴尬。这一次中央推行的控烟措施,主要从公务员群体入手,引起一片赞扬之声。政令既出,在执行中仍有细化的空间。

  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是要解决如何监管的问题,仅靠官员自觉或者同事提醒,甚至是下级监督上级显然并不现实。不妨效仿城管部门引进社会监督员,对党政机关无烟化不定期来一番明察暗访,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为了杜绝公款购烟常常换个马甲隐藏于“餐费”的猫腻中,也有政协委员提议像烟、酒一类的特殊商品都应规定只能开具特定发票,彻底消灭弄虚作假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控烟还需要解决如何处罚的问题。中国控烟协会近日公布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男性公务员吸烟率高达61%。可以想见,在控烟措施实施之后,违反条例的恐怕不会是个别现象。如果处罚无法落实,只会使得通知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有学者建议,可以将控烟规定与官员的升迁、待遇等挂钩,以此提高控烟措施的可操作性。

  但我们还需要看到,吸烟是一个有着复杂根源的官场陋习,在其长期形成的过程中,一边是公款消费成为烟草产业的重要金主,另一边则是因为可观的利税能力,不少烟草企业又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宾。烟草与官场,两者之间关联紧密。

  曾有媒体曝光,湖北有两个县一年的公务用烟花费就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还有的县政府竟然下文指定全县部门采购公务用烟,视完成情况进行奖惩。由此可见,要让控烟取得长效,便不可避免要进一步规范三公消费,并向这些已呈集团化趋势的利益关系开刀。

  回顾以往种种的控烟尝试,不能说没有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也不能说没有重罚惩处作为保障,而是在“法不责众”的两难局面下缺少政令执行的突破口。在很多场合,请领导先走、请领导先飞、请领导先坐已成为人人诟病的特权作风,如今在树立法制意识、推行社会风尚这一方面,请领导带头控烟,既是表明决心摆出姿态,也是彰显对法制的尊重。

  从实践中可以看到,八项规定之后,公款吃喝明显减少;禁酒令颁布后,不少高价酒只能降价促销……控烟虽说是个老大难问题,但若有了“请领导带头”,或许与遏制公款吃喝、公务酒席等问题一样,老大出马了,难题也就不再难了。当前,控烟已成为各界共识,但“打铁还需自身硬”,若官员们一边大谈如何控烟,一边自己嘴上却在吞云吐雾,这样的控烟恐怕只是一句空话。因此,“请领导带头”这样的另类“特权”,不妨多多益善。(张涨)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