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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翅or粉丝:拿什么钳住公款饕餮大嘴

2013-12-10 10:3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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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务新风,从年初到岁尾,持续刮了有一年。年初有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俭的“八项规定”、的“六项禁令”,反“四风”,到年底,两办又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38项禁令,严管“吃住行游”。(12月9日《新京报》)

  当然,同名《规定》,之前也有,这次的是增订修正版。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宗旨是一以贯之的,在此基础上,严格细化了之前标准,提出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的38条禁令。

  比如人,针对饱受诟病的“舌尖上的浪费”,这次规定在管住公款大吃大喝方面,特别指出“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有些事,看来还是写在纸面上要靠谱一点。而其实,如果有一定的权力耻感,应该对此感到挺尴尬。按公众最朴素的想法,既然所有公务人员都是人民雇员,为民效力,那么一般公务接待,不也应该有着最基本的“成本意识”,能省则省吗?

  毕竟,公共财政,一分一毫,皆取于民,铺排浪费,挥霍无度,又于心何忍——假如,公务人员心里还真装着民众的话。就算偶有超标,也应该是无心之失吧。如果人人都有底线的话,那么《规定》根本不需要到“海参鲍鱼燕窝鱼翅”等某道具体菜名。

  可惜,现实是艰涩的。在管住“吃”方面,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不提供燕窝鱼翅,现在不但需要明文明确,还成为此次新规亮点。一方面,终于不顾及这种尴尬,明确亮剑,值得鼓掌;但另一方面,也说明“燕窝鱼翅”“高档烟酒”基本就是“公务接待”的同名词。假如没有这个,不顾情面,不得不为的禁令,那种“不点对的只点贵的”式公款吃喝,还将继续高歌猛进,一路狂奔。

  指望权力自律自觉,看来永远是最傻最天真的选项。因为,还记得前两年不少新闻提到,除了中南海之类高档烟,有些地方甚至出台过公务接待只能提供本地XX烟的地方保护主义。当然,你看,这新闻成功就将一般令人深恶痛绝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一下转移到行政壁垒地方保护的维度。二次违规,乾坤挪移,底线一再失守,你的容忍度不自觉就提升了。

  好在现在严控“吃住行游”,从今年反腐倡廉、厉行节俭的持续高压态势来看,我们愿意对《规定》寄予厚望。但是如何真正钳住公款饕餮大嘴,不在纸面。近来不还有“试吃”名义行贿的吗?而且还有一种危险的论调,从年初“八项规定”出台不久就有怪论,认为新规导致服务业滑坡,最近还有媒体提到部分干部持有这种论调。结合《规定》看,有必要重申“公款市场”的萎顿低迷,对呼吁严控“三公消费”的民众来说,应该是值得振奋的消息。

  其实,后来也有新闻说明,公款市场并非真的萎靡,只不过消费更隐秘,查处成本增加了而已。不过也不用泄气,真要管控,就要从源头上断了大吃大喝,铺排浪费的念想——预决算公开,扎紧财政“钱袋子”。

  权力公开透明,引入外界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而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则是权力透明的根本。这也是《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接待费须按年度公开。只有每一笔钱流向透明,且钱袋子攥在民众手里,接待时是点鱼翅还是粉丝,民众或才能真正有点儿话语权。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