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密监管扒下楼堂馆所的“马甲”
“××创业大厦”、“××发展中心”、“××商务大厦”……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不准违规建楼堂馆所,一些地方却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巧立名目修建各类楼堂馆所,甚至建豪华办公楼,在基层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12月8日《半月谈》)。
在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曾“约法三章”,其中一条就是“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释放出政府拒绝奢靡的强烈信号。今年7月,《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出台,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中央痛下决心反“四风”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不是认真检讨反思,而是挖空心思、变戏法似的应对中央政策,热衷于给楼堂馆所披上各种“新马甲”,奢华之风由明转暗,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让人担忧。
事实上,国家在治理政府性豪华楼堂馆所问题上,没有丝毫懈怠过。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无论地方政府还是中央部委兴建项目都要报批,超过3000万元的则需要国务院批准。据统计,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相关文件。可是,豪华楼堂馆所问题和公款吃喝一样,治一治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从来没有根治过,有时甚至愈演愈烈。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地方官员政绩观、权力观、金钱观出现错位。在一些领导心目中,盖一栋气派宏伟的办公大楼不仅有面子,而且有里子,是财政实力雄厚的证明,是成绩斐然的体现,是工作业绩的突出总结,是拉动本地经济和招商引资的绝佳借口。殊不知,奢靡豪华反映不了政绩功勋,钢筋水泥堆不出群众的口碑,反而拉远了官员与群众的距离。另一方面,监管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这些披着“马甲”的楼堂馆所,虽然采取了种种看似隐蔽的手段,但实际上在当地群众、干部心中都是公开的“秘密”。它们之所以能一路绿灯,关键是监管缺位,或者是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或者是有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重要的是,尽管滥建楼堂馆所的新闻不胜枚举,但被处理的却很少,而且处理起来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相对较轻。殊不知,违规建设豪华楼堂馆所,不仅是浪费民脂民膏的恶劣行为,更是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惩治不力,那些人岂能不跃跃欲试?
对于这些披着各种“马甲”的楼堂馆所,必须零容忍。有关部门一方面要果断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前移监督关口,主动介入地方楼堂馆所的立项、审批、建设和使用的全过程。要加大问责力度,让制度刚性执行,对于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问责。要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把地方“钱袋子”的掌控权转移到人大手中,使地方政府无钱违规盖楼。更激发公众监督热情,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让楼堂馆所建设躲不过公众的眼睛。(三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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