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土地增值税欠税之争背后或有什么玄机?
这两天,针对央视“国内房地产开发商欠缴土地增值税达3.8万亿”的任志强反驳央视相关报道的主要依据是: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是先按比例预缴,在达到结算条件时再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至于什么时候“达到结算条件”,取决于楼盘的销售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任志强看来,应缴未缴是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安排下的“合法”之举,不能被说成是“欠税”并通过央视报道而被“游街示众”。
虽然央视的相关报道存在瑕疵,可是房地产开发商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还没有缴纳,央视的报道称之为“欠税”,此说也不能说不对。
在中央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进程的背景下,这一报道容易使人们产生某种联想和猜测。比如,难道是高层想通过央视来敦促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加快对地产商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步伐?又如,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会否因此加快推进?如此这般,再加上名人名台效应,引发公众关注也在情理之中。
有意思的是,按照税务机关对相关税种实行“应收尽收”的精神,姑且勿论地产商是否拖欠了3.8万亿的土地增值税,即使打个五折,也有1.9万亿之多!如此巨额的税款,按说地方税务机关肯定会不时催缴的,可蹊跷的是,从有关新闻报道看,他们似乎没那么积极。到底是地方税务机关视而不见,还是在地方政府的授意下为之?对此,合理的解释或许是,地方政府希望预留税收增长空间:当上级政府要求地方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以完成甚至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时候,地方税务机关就可以跟地产商打招呼,让他们加快汇算清缴。按此逻辑,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并非不重视相关地产商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而是以此作为地方税收收入的“缓冲地带”,以应付不时之需。
况且,即使地方税务机关很使劲地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供求失衡的情况下,相关税负最终还是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直接或者间接助推了房价的上升,这当然不是高层愿意看到的结果。
照此推论,上述有关地产商土地增值税之争,深层次原因可能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力的严重不对称,地方政府希望在税收收入上留有回旋的余地,而土地增值税就成了其中一个可以在现行税制下可以被“操控”的税种。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央视的相关报道尽管从财税专业的角度看显得不够专业,但也并非任志强所批的“愚蠢无知”,因为土地增值税的应缴未缴的确不能视同为已经缴纳了,在没有完税之前被称为“欠税”也未尝不可,只是当前的税制安排和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给了地产商一个递延缴纳的机会,甚至被视为地产商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可是,欠税还是欠税,应缴未缴还是“欠”!倘若任志强如他所言起诉央视,正常情况下,其胜诉机会应该非常渺茫。 (作者林江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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