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需要更多硬约束
昨天,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就“公民出境文明旅游与国家形象提升”接受记者专访。据戴斌透露,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文明旅游”专门做了相关约定。
埃及3500年前的文物被刻上汉字“丁锦昊到此一游”之一波未平,“大陆游客把卢浮宫外的水池当成洗脚池”的一波又起,中国游客文明素质问题涟漪阵阵。境外游尚且如此,国内游更加无忌,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上洗手间不冲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不顾场合吸烟、随意插队、乱摸文物、吃饭时大声说话、不尊重当地风俗……诸如此类,习以为常。
2012年,我国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300万人次;2013年前5个月,出境旅游超过3700万人次。一个“丁锦昊”相对于每年数千万出境游的中国游客来说,只是几千万分之一,但就这几千万分之一的游客素质出了问题,垃圾了整个中国游客形象,攀上世界“最差游客”榜。可见,每一位游客都是一张“国家名片”,在境外的一举一动,都事关整体形象,不可不慎。
一个人的问题好解决,整体素质提高就不那么容易了。中国游客文明素质问题并非今日始,专项治理也时见行动:2006年8月,国家旅游局启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两份游客行为规范——《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出国﹙境﹚旅游文明指南》。然而,与多年前相比,旅游陋习并未有太大改观。将“文明旅游”写入《旅游法》,立法初衷是良好的,但是立法容易执法难,凭一句与大多数景区旅游提示并无二致的“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期望值不高。
十几年前,韩国人出境旅游人数开始增加时,也给外国人留下不太好的印象,韩国媒体称这些人是“丑陋的韩国人”。因此,韩国的《护照法》规定,对于那些在国外旅行期间,违反当地法律从而损害韩国形象的人,政府将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发放护照,最高期限可达3年。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硬约束,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惩罚性措施,才能更有效警醒那些不把游客文明当一回事的游客。重典治乱,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对被境外处罚或曝光的旅客,采用限制发放护照、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罚款等手段,进行惩戒。
游客之外,旅行社亦当为“文明旅游”担当部分责任。一些旅行社为了省事,并未向参团游客详细解释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譬如风俗习惯、相关法律等等,以及文明旅游注意事项。一些导游囿于情面,面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未能及时提醒和有效制止,而是采取放任态度。因此,对导游、旅行社也应该有相应的硬约束。对失职的导游、旅行社进行具体的、严肃的问责。
再往纵深追究,下一个被提及的就是景区。不久前,有媒体曝光,一些游客为了逃票,徒手攀爬进入西安古城墙。游客固然不文明,可景区门票高价,是否也有责任?古人留下来的遗产,被圈了起来高价卖,不厚道的“门票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游客逃票的不文明行为。如果景区门票价格再低一点,硬件再完善一些,服务再周到一些,游客也会更文明一些。(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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