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热上班6小时” 是对公共利益的蚕食
一则“武汉部分公务员工作时间调整至6小时”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记者调查发现,武汉市调整机关工作时间的原因是因为“天气热”。在同一栋机关办公楼内,保洁等工作人员却要每天坚守8小时。(7月14日《京华时报》)
武汉市江岸区一名公务员说:“武汉夏天中午闷热,3点以前来办事的人员稀少。如果下午6点才下班,又会加剧交通拥堵。”这真是横竖都是自己的理——下午上班时间错后,是因为来办事的人少,上班也是浪费;而下班时间不能延后,又是因为顾忌交通拥堵,怕给社会增添麻烦。唯独不提为什么公务员可以因为天气炎热只工作6小时,而同楼的体制外服务人员,却依然要每天工作8小时。
其实,即使这些享受6小时工作制的公务员不说,人们也不难悟出,不顾社情民意的“天热上班6小时”,从根本上说是体制利益的直接体现。而体制利益并不是通过市场化优胜劣汰争取到的那种辛苦利益,而是通过垄断等手段,轻易占有社会资源。
如果附着在体制之上的利益,与社会平均收益形成的反差过大,并在群体之间形成相对剥夺感时,对于社会稳定来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体制利益为什么既遭诟病、却又被世人趋之若鹜?这不能不从体制利益的实现形式来认识。其一,占有体制的人,可以占有体制外群体的劳动剩余价值。想想那些正式工、临时工同工不同酬的巨大差别,谁都对此不难体会;其二,可以通过当前虽然合法却未必合理的手段,将自身的高成本、低效率转嫁于社会。
在“编制价值”胜过“创造价值”残酷环境下,宁要简单劳动的编制,远离创造财富的风险,就必然成为人们的理性追求。反差过大的体制利益,必然造就体制养庸,体制藏丑。公众对于政府机关“天热上班6小时”的诟病,就在于此举涉嫌自我设权,蚕食公共利益,经不起公共视角的审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面展开,这样的事是否应该列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范围,应该引起当事机关及其上级机关的反思。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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