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夺命不能全怪“自然灾害”
近期,我国多个地区持续出现强降雨,部分地区遭遇洪涝灾害,仅四川就发生多起桥梁垮塌事故,十几人落水失踪。就在7月8日晚上,在河北邢台一处铁道桥下,一辆轿车被淹造成3人罹难,这与去年北京广渠门下的那一幕何其相似!
看起来相似的事故,具体原因总是不尽相同的,要说共性的问题,就得说在灾难面前的态度了。真正可怕的并不是百年一遇的灾难,而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听天由命、无所作为,甚至仅仅把发生事故看作是运气不好。如果这种思维改变不了,很多原本能够避免的悲剧,也会一遍遍重演。
在事故发生之后,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习惯于拿自然灾害说事。9日下午,四川江油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次洪水泥沙含量高、冲刷力量大、破坏性特别强,致使青莲镇盘江大桥发生垮塌。”当地官方还表示,事发前对过往车辆的管制很严格,无超重车辆通行。照这么说,管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事故属于天灾,只能自认倒霉。事实上,塌桥时有6辆车落水失踪,是否超重很值得怀疑;当地还要靠报案来确认失踪车辆数,也从侧面证明管理存在漏洞。如果地方政府总是片面强调自然灾害,只会让公众感到政府急于摆脱责任,却不愿主动作为,为群众消除隐患。
的确,有些灾难确实属于不可抗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面对灾难和预防潜在危险时,地方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是从自身找原因加强管理,还是用自然灾害来掩盖问题。去年的北京“7·21”特大暴雨,曾造成78人死亡,当时的雨情确实是历史罕见。灾情发生后,北京从管理上找问题,把人员伤亡与官员的“乌纱帽”绑在一起,在此后的多次暴雨中,完成了“在主汛期内不再出现一个人员死亡”的目标。如果仅把78人的死亡原因归结于罕见的雨情,以后的管理还是按部就班,没有一点改进,恐怕事情的结局会是另一个样子。
在一些地方职能部门眼中,与自然灾害相关的事故都是很偶然的,发生在谁的地界算谁倒霉,也无需为此负责。今年3月,一名长沙女孩在暴雨中落井身亡,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井盖问题已经在多地引发类似的事故。如果长沙官方能够提前安装安全网,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更可悲的是,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深圳等地还是发生了同样的事故。这些地方的职能部门,明明知道隐患存在还是无所作为,好像只要不摊在自己头上就万事大吉,摊上了也只能证明自己运气不好,而走霉运总是小概率的。这种听任灾难重演的态度是非常可怕的。
今年汛期以来,悲剧的重演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更明显的例子要数各地的溺水事件了。一起接着一起,只是换了几个地点罢了。或许各地都应该学习一下北京,把官员的“乌纱帽”和老百姓的性命绑在一起,下一个“军令状”。确实,不是所有的事故都由政府来负责任,但政府有责任防范类似事故的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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