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也许比“有用”更有价值
据6月26日《文汇报》报道,上海市武宁路小学最近结题的“提高小学生快乐指数实践研究”揭晓了答案:年级越高,“快乐指数”越低;家庭生活的“快乐指数”最低。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小学生,非常希望能关注其感兴趣的一切,但小学的学习特别是占用假期的各种培训和补习,将学生们框在笼子里,当然就快乐不起来。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说过,“即使是一个天才,也有可能被不快乐所扼杀”。如果孩子被过多的不快乐压迫,不论对其学习效率还是身心健康,都是严重伤害。因此,应将“乐商”提升到重要位置。
研究显示,乐商是一种创造令人愉悦、有趣的沟通内容和氛围的能力,是现代化的智力生产力。做个“有趣的人”也许比做个“有用的人”更有价值。具体到孩子们的成长,乐商应包括三方面:第一,在日常生活中的乐观水平或程度。第二,能够从所经历的消极事件(或影响)中摆脱出来,并从中获取积极成分(或力量)的能力。第三,影响他人变得乐观的能力。也就是说,在注重提高分数的同时,也该让孩子们制造快乐、拥有快乐和分享快乐的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拥有达观的心态、较高的耐挫力以及摆脱烦恼的能力。
遗憾的是,人们在理论上认同这种教育观念,可在“分数至上”的诱惑下,还是忽视了这种乐商的养成。就像前引新闻中提到的,违背自己意愿去参加补习和培训的小学生超过80%,家长主要还是因为功利需要,这其中既有家长作风的影响,更有乐商意识的匮乏。
因此,应将乐商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其一,家长应充分认识到乐商的积极意义,比如,在这种快乐氛围中,孩子的学习效率会更高,更容易达成肌体和谐、身心和谐,实现快乐成长。美国前心理学会主席、著名心理学家塞利格曼就发现,在严格控制了年龄等一些无关变量的条件下,那些具有乐观型解释风格的游泳运动员所取得的运动成绩,明显高于那些不具有乐观型解释风格的运动员。
其二,家长要学习一些乐商开发技能。作为一种心理学新观点,“乐商”还未能在教育实践中得到积极推广,更多人对它还缺乏成熟、稳定的认识和认同,家长应该高屋建瓴,通过向心理咨询师或教育专家学习,提高自己的乐商开发能力,比如多进行优势发掘,让自己的孩子体会到自身的价值,树立信心并提高其乐观水平;让自我教育行为制造出更多的快乐,给孩子带来更多愉悦。
其三,多一些感恩、感激等正能量的传递。凡事多从积极心理学的角度去认识,多看阳光的一面、少一些偏激心态,这样就能造就更多阳光少年。(雷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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