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的“生命红线观”咋理解?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闻细读
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撕裂着人们的神经,同时也拷问着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每一次安全事故,都很值得反思,但是痛定思痛,更要付出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生命红线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并为安全生产工作下了死命令、定了硬目标,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生命红线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意。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对于人而言,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生存权,一切发展、一切工作,必须以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和底线,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顶在头顶,坚决杜绝带血的GDP和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来换取所谓的发展。因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生命红线观”,必须牢牢扭住科学发展观不放松、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
“生命红线观”是正确群众观的集中体现。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或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为民服务、为民造福。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尤其是在发展的问题上,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真真切切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分享到改革的红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生命红线观”,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群众不答应、不满意、不支持的事情,坚决不能做;损害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坚决不能有。要强化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考核力度,真正将群众观落到实处,切实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生命红线观”是强烈责任观的生动实践。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说到底都是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缺失、缺位所导致的。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红线观”,也就是在敦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强化责任落实。有些地方,将安全生产、安全检查仅仅挂在嘴上,而并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甚至欺上瞒下、瞒报漏报、粉饰太平等时有发生,缺乏责任感、责任观。为了避免安全事故频发,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再严的规定、再好的制度,不落实都会落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生命红线观”,也不是仅仅靠嘴上说说就行、会议传达就可的,必须依靠从中央到地方、从干部到群众一层一级狠抓落实、坚决恪守,才能避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也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上“定心丸”、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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