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像”的女骑警 留它何用?
本报头版刊发题为《大连退休警察申请公开女骑警养马成本》的报道之后,引发网络热议,有人建议取消女骑警,也有人力挺大连这张“城市名片”。(5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女骑警”有无存在的必要,在引惹公众讥嘲的诸要素中,肯定有“劳民伤财”一项。因为,再靓丽的“城市名片”,只要耗费公币过甚,都难免遭遇舆论挞伐。现在,当事方大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于福田出面列举女骑警的职能、益处,并说每匹马的养护成本仅为每月2500元。应该说,这一回应,对于“花瓶说”,至少是一种“摊薄”。
但既然如于福田所言,“女骑警不只是骑马巡逻,她们也有驾驶摩托车巡逻的任务”,那么公众耿耿于怀的,恐怕还和威风凛凛的女骑警常招摇过市有关。假如女骑警仅只是驾驶摩托车出巡,舆论反弹还会这么大吗?细加思忖,女骑警乃长官意志催生,本身也成为官员粉饰政绩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恐怕才是公众对此心生反感的核心要素。
说到“形象工程”,近年来已成积弊,诸如“荒山涂绿漆”、“安徽‘白宫’”、“空壳警务室”等,皆可归于此类,其风行于世,盖因其少费力,而可以迅速博得上级赞誉、有利于仕途节节升迁也。就此则案例而言,女警巡逻,本就惹人眼目,又昂首于高头大马之上,俯瞰街巷间一众平头百姓,自然更平添一分飒爽和傲气,确实可以为“形象”加分不少。但这里又随之会产生一个关乎“警察社会功能职责定位”的问题,所以有点不伦不类。
具体而言,若将女骑警的功用定于迎来送往的礼仪上,以应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政要的检阅和视察,壮我国威“市”势,则不如将其划归礼仪部门;若将其用于治安,则警用摩托车较之驱策马匹,似更为巧灵便;至于称其可以“密切警民关系、震慑违法犯罪”则纯属浮夸的屁话了。须知,如今物价房价高企,民生颇为艰窘,在这类不怎么“靠谱”且对民众出行容易造成滋扰的事体上,老百姓不侧目而视才怪,何谈“密切”;而违法犯罪分子,也肯定不是几个警花在大街上骑马溜达几圈,就可以震慑的。
女骑警是不是“花瓶”,不能由“嫌疑人”自说自话,至少要有客观的第三方来判定。马驽钝无言,其虽得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昂首嘶鸣,内心也未必买世间所谓“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账吧?依笔者愚见,这个定位模糊、炫人眼目却频遭诟病的女骑警,还是一撤了之为好!(许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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