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要有长效机制
教育部近日开出义务教育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涉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六门学科,明确禁止在寒暑假培训下学期教科书知识内容。教育部表示,负面清单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地要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知识培训内容备案工作基础上,依据负面清单严肃查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2018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强调,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制订超标超前教育培训的负面清单,为执行禁止“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提供了依据。培训机构和家长可以对照负面清单自查,有关监管部门也可依据负面清单对培训机构的“超纲教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现实中,超标超前教学不仅存在于校外培训机构,还存在于学校教学中。在具体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超标超前教学时,按照目前的监管体系,大多只能依据学员的举报,选择培训机构的学员(家长)很多就是为了多学、早学,能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的很少。要切实执行“负面清单”,就需要把所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都纳入统一治理,依法治教,同时需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过程监管,实行教育培训备案审查制。
提到超标超前教学,人们想到的主要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但学校超标超前教学的情况也很普遍。在有些地方和学校,初三学生在初二时就上完了所有初中的课程,这是典型的提前教学、超标教学,有人甚至建议学制可以缩短。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因此,负面清单显然也适合中小学校,要对照负面清单,清理中小学的超标超前教学现象。
清理的难点在于,不少地方发展教育的观念就是升学政绩观,用考试分数、升学率考核学校办学与教师教学,超标超前教学也就服务于这样的升学观点。如果就由本地的教育部门检查学校的超标教学问题,结果必然是“即便有也视而不见”。这需要强化教育督导的独立性,并引入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超标超前教学问题,缺的其实并不是“负面清单”,而是有效的机制。“超标超前教学”无非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诸如二年级上三年级的课,小学上初中的课,初中上高中的课,这类超标无需专业能力都可以判断,在负面清单中,这属于“原则要求”。另一个层面是在具体授课时,讲超纲的内容,这需要吃透课标要求,有专业能力才能判断,在负面清单中,这属于“典型问题”。
治理培训机构的超标超前教学,需要建立教育备案审查制,实行过程监管。应要求培训机构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以便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培训的情况。我国已经对在线教育培训的监管实行备案审查制,而目前对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还主要实行前置审批。
也有人认为,只要中高考制度不改,超标超前教学就禁不了,这是两个范畴的问题,中高考制度是评价体系的问题,应推进改革,打破唯分数论;而超标超前教学是依法治教的问题,即学校、培训机构不管在怎样的评价体系之下,都首先必须依法依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