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暴力伤医还需法律亮剑
继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推出安检措施后,陕西省人民医院购买报警手环并部分投入使用。该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人民医院很重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考虑到医院床位多、人员流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医院内人员的安全,院方正规划一系列安保措施,比如为医生配备报警手环、在病房安装报警按钮等,希望能够切实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1月14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医生执业环境的日趋改善,各地原本紧张的医患纠纷和矛盾日渐减少。但由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及“一床难求”、手术失败等多方面原因,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伤医、辱医事件仍时有发生,这不但严重扰乱了就医秩序,伤害了医患信任,而且也破坏了和谐的医疗环境。可以说,暴力伤医行为是对医生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一种践踏。
众所周知,医生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既担负着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又肩负着人命关天的重大责任。如果患者就医后平安无事,医患之间就可能相安无事。但倘若患者就医时出现手术失败、死亡等非医生责任事故时,医闹或暴力伤医就可能瞬间升级。轻则大吵大闹,侮辱恐吓,重则动拳动脚,打人致伤、致死。
为打击医闹、暴力伤医者的嚣张气焰,前几年卫生主管部门就提出了“对暴力伤医零容忍”,但由于前述诸多原因,医闹、暴力伤医仍不时出现。对此,一些医务人员不得不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为防范暴力伤医,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采取先安检后看病措施,一度引发热议。而此次陕西省人民医院为医生配备报警手环,两者出发点一致,都是为了防范暴力伤医行为的发生。但笔者以为,这两种做法都是治标之策,真正要遏制暴力伤医行为,还得法律亮剑。
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法律责任部分“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要受到法律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防范暴力伤医的最好办法就是法律亮剑。
只有让暴力伤医行为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才能警示更多人理性就医,文明就医,远离医闹和暴力伤医,从而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营造和谐的诊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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