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频遇暴力,祸起“有罪推定”
据媒体报道,日前浙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患者刺伤医生案件,3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人还在抢救中。据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连某某,此前为该院患者,对其之前在该院的鼻内镜下鼻腔微创手术结果持有异议。类似的医生被殴打甚至被杀害的恶性事件,近些年来时有发生。就在前几天,广州广医二院的三名医生遭到死者家属的无理殴打致重伤。而在全国来看,仅2012年,就有7名医护人员在医患纠纷中不幸遇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医患关系越来越多地充斥着暴力。或许医患关系本身就是容易出现矛盾的一种关系。医生和患者关系天然地是一种不平衡的关系。医生掌握有专业知识,这种专业知识上的优势,使得医生相对于患者而言,能够掌握绝对的话语权,具有绝对的权威。但这种绝对的权威性与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又形成强烈的反差。现代医疗技术还不足以百分之百地保证治愈疾病。这样的反差,容易令患者的心理失衡,尤其是在治疗效果与患者心理预期有距离的时候,从而导致矛盾的发生。
这本是医患关系固有的矛盾,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为什么这个矛盾在近年来变得如此激烈,动辄就上升为激烈的冲突,上升为暴力行为,甚至要以生命为代价呢?在这个问题上,舆论似乎已经习惯指责医生和医院。但矛盾始终是双方的。如果一味地单方面地指责医疗机构,而不去检讨另一个方面的问题,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从医疗机构的角度分析,许多人相信,医患矛盾日趋尖锐,主要是由现在不合理的医疗体制造成的。而医疗机构和医生,是这个体制的受益者。患者,在很多情况下,则成为利益受损的一方。这是医患矛盾尖锐的主要原因。已经有太多的人,对此有太多的论述,本文在这里就不再过多重复了。
我们还应该从患者的角度反思。我们可以指责现在的医疗体制是“有问题的”,但绝不能扩大到任意一个个案中。如果患者对医生持“有罪推定”的心态走进医院,接受治疗,那么纠纷的种子就已经埋下。又或者,出现了医疗纠纷,不管责任在不在医院,患者不分青红皂白地闹一闹,就能得到或多或少的补偿,而且还能得到舆论的支持,那么是不是助长了崇尚暴力而不信任规则的风气呢?
温岭和广州的这两起医患冲突性质又更加严重。大多数的医患冲突,作为患者方来讲,主要是想要个说法,或者谋求赔偿,总之是想解决问题,不管这个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想象中的。但温州和广州的两个案例,患者方似乎没有解决问题的诉求,纯粹是出于泄愤、报复,采用了最野蛮的方式,暴力袭击医生,直至取人性命。虽然这是非典型的医患冲突,但是不是与“典型的”医患冲突中“有罪推定”以及“无理也要闹三分”的心态有关呢?
我们希望正在进行的和将要进行的医疗改革,能够最大限度改变患者弱势的地位。但这种改善,是要促使医患双方实现平等的地位。一旦有医患纠纷发生,无论处理的机制上,还是在舆论上,能够公平地对待医患双方,而不是矫枉过正。否则,医生被打、被杀的惨剧还会大面积发生,这不仅会让医者惨痛彷徨不敢前行,也绝非全社会所有患者之福。 (作者周云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