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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互联网+”解决执行难

2016-12-09 17:57:00 来源:广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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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最高法院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对外公开解决执行难的时间表。9个多月来,各地法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力度明显加大,尤为惹人关注的,莫过于执行与互联网的握手。如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就表示,将努力完善、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京银行存款、不动产实现网络查控,力争实现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措施手续的网上办理。据该院公布的数据,1至10月已执行到位金额613亿元, 同比增加了60%。

  执行之所以成“难”,有的是因为执行人员本身太懒,也有的确实是因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所以才有从上世纪末以来,林林总总的“执行大会战”,但问题似乎仍然存在。

  从执行难的现状来看,信息不对称和手段的缺乏是前端的硬伤。随着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一些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法院和其他部门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变得越来越简单,网络查控系统的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难题也慢慢变得不那么难了。从今年以来各地法院的动作来看,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强化信用惩戒力度,已成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必杀技”。

  接下来就是执行举措。应该说,法院系统也同样很好地利用了互联网这一利器,如今年9月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99.2万例。当月22日,最高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知》指出,最高法院将招投标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姓名)、法律义务履行情况、失信情形等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查询。同时,《通知》提出四项具体的惩戒措施,重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及招标代理活动。

  也正是网络查控和网络发布系统的力量,让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成本迅速上升,这无疑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当失信惩戒无缝推进,“失信者得利,守信者吃亏”的倒挂现象得以转变,“互联网+执行”将向群众证明,解决执行难真的并没那么难。(王琳)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