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业率统计真有那么重要吗?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近年来,在大学毕业生就业中,一直存在大学生“被就业”和“被要求就业”的情况,所谓“被就业”,就是大学毕业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签订就业协议,这当然是虚假就业协议,所谓“被要求就业”,就是大学毕业生被学校要求,必须在某个时间节点前,交就业协议书,否则将扣发毕业证或学位证,学生为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甚至到淘宝上购买协议书。教育部曾多次发文禁止高校有这类行为,但还是屡禁不止。要杜绝大学生“被就业”和“被要求就业”这类弄虚作假、侵犯学生权利的就业行为,仅靠政府禁令是不够的,必须反思、改革目前的大学生就业工作机制。
之所以高校会“要求学生就业”,或者学生“被就业”,与教育部门统计、发布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大学生毕业离校时的就业率),并把初次就业率作为考核学校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将初次就业率与学校下一年度招生挂钩有关(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某一比例的专业,将停招和减招)。为了让初次就业率好看,很多高校的就业工作,就围绕提高就业率展开。包括把大学毕业这一年,作为就业年,让学生就业实习或者跑人才市场,这使大学教育严重缩水,影响教育质量。有的高校则搞提高就业率的歪门邪道,近年来,每年都有媒体曝光高校给就业率注水的弄虚作假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败坏高校形象,也以虚高的就业率数据掩盖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
其实,统计、发布初次就业率并不科学。首先,这由学校自行统计、教育部门审核发布,会助长学校的注水行为,尤其当教育部门把就业率也作为就业政绩时,并不会严查造假;其次,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情况有很大变化,一方面,在毕业离校时找到工作的学生,有大约30%在毕业半年内跳槽换工作,另一方面,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经调整就业期望,有大部分找到工作,毕业半年后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会比毕业离校时的初次就业率高20个百分点左右。为此,国外基本上不统计大学生毕业离校时的就业率,而会关注中长期就业情况,比如毕业后三到五年的就业情况,而且,不由学校自行统计,而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调查统计,这更能客观反映学生的就业情况。由于关注中长期就业率,会避免学校就盯着毕业离校时的就业率进行急功近利的就业工作,而引导大学重视教育质量,跟踪关注大学生毕业离校之后的职业发展状况。大学毕业生也不会为了在毕业时找到一份工作而急吼吼,会更从容对待择业、就业。
针对统计初次就业率存在的问题,不妨取消初次就业率统计,调整为统计中长期就业率,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的统计;也有第三方机构,已经开展我国大学毕业生中长期就业情况统计,教育部门也应该做出调整。教育部门应该摆脱传统工作惯性,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按照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要求,对学校包括就业在内的办学评价,实行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而不能再由行政部门主导。我国教育部门应该以管办评分离改革的精神,调整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计、评价。通过工作机制的调整,清理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乱象。(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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