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保行为必须“零容忍”刑罚
记者24日从无锡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取医保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目前该医院骗保情况基本查实,医院法定代表人等1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民营医院现已停业。(9月24日新华社)
近日,国家医保局接连公布多起虚假住院骗保案例,涉及重庆、四川、江苏等地。这些医院通过各种手段诱导不需要住院的参保人住院,以此骗取医保基金。无锡虹桥医院涉嫌骗取医保被实锤,1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令人拍手称快。笔者认为,对骗保行为必须“零容忍”刑罚,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
医疗保障基金,是百姓的“治病钱、救命钱”。然而,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把医保基金视为“唐僧肉”,采取各种手段大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比如,采用降低入院标准、分解入院等花样百出的方式骗保,采用撕毁检查日期、篡改检查结果、刮擦诊断意见、抠挖检查样本编号、故意折叠检查单并用胶水粘住等方式,损毁、破坏、篡改病历,以此达到违规支取医保基金的目的。骗保损害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严重损害百姓的切身利益。
一些医疗机构为何如此大胆妄为?究其原因,一方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无锡虹桥医院的骗保行为如果不是被举报,可能还会一直骗保下去,在侥幸心理下,部分医疗机构或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骗保;另一方面,被查处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此前大都给予骗保单位或机构责令退回、罚款等行政处罚,幕后组织操纵者、责任人等很少有受到刑事处罚的,这对操纵者等个人来说,并没有“伤筋动骨”,就很难起到震慑作用,常常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被处罚之后为弥补损失,还有可能变本加厉实施骗取医保基金违法活动。
早在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就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做好案件移送、接受、立案、查处等各环节衔接,形成合力,依法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通过“行刑衔接”,可以将骗保涉罪的幕后组织操纵者、骨干成员等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次,无锡虹桥医院法定代表人等15人可谓撞到“枪口上”,他们很有可能刑罚加身,到监狱中“面壁思过”。为单位非法利益而承担刑事责任,显然得不偿失,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刑罚,医疗机构相关责任人便不敢再实施骗保行为了。
为了守护百姓“救命钱”,各地医保局等监管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养奸,对涉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和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才能以儆效尤。同时,依法规范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医保基金使用的全过程审批环节,让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无任何可乘之机。这样,才能杜绝医疗机构各类骗保行为,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百姓看病就医的刀刃上。(文/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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