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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鲁网网评:让宪法信仰之光照亮逐梦新征程

2020-12-04 16: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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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国家宪法周的宣传和教育,使宪法和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从而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

  宪,释为“法令”。宪法,顾名思义重叠的法律,即法上加法。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把宪法看作万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而设立国家宪法宣传周,就是要全民增强宪法观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要让宪法信仰根植人心。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就是要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让宪法精神从文本上“走下来”“活起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要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的表率。有人说“宪法,是人民权利的说明书”。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我们的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把宪法交给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同时该履行怎样的义务,才能切实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争做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的表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但它不能仅仅成为一个节日,更应当将宪法精神应当贯穿于每一天。通过宪法宣传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网络,瞄准不同的目标群体,丰富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围绕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涉及的法律法规,掀起全民学习宪法的热潮,把学法守法融入生活,让守宪成为一种习惯,从而凝聚起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向新征程。(文/曹瑞晓)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