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鲁网网评:正当防卫新规 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
近年来,不管是颇受关注的“福州赵宇正案”还是“三亚陈天杰护妻案”,涉正当防卫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牵动着大家对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信心。此次《指导意见》对舆论中常见的“模糊地带”予以厘清,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进行明确,切实矫正了“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指导意见》进一步积极回应民众对社会热点话题的广泛关注。近些年,出现了一些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这种现象的出现,使得社会风气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让那些有好心做好事的人也心有顾忌。《指导意见》的出台其实就是针对这样的社会现象,与群众的意见进行了一次良性的互动,鼓励大家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弘扬正气的同时能够消除社会的戾气,从而彰显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指导意见》进一步清晰地揭示了法律“惩恶扬善”的真正面目。近日湖南17岁少年因踢伤猥亵男,最开始被处以刑事拘留,引发舆论热议后被解除刑拘。诸如此类的处罚会让很多人对原有的朴素的正义认知,产生一种矛盾。导致产生“好事不能随便做”“做好事容易给人带来麻烦”情绪或者做好事的时候畏手畏脚、止步不前。如果形成这样的社会氛围,很显然与立法的原意是相违背的。立法的本来原意就是弘扬社会正气,惩恶扬善。《指导意见》明确告诉大家法治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法宝。
《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了消除任性“一刀切式”的法治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一道防线。”执法机关在享受权力的同时,也要对自身的行为加以甄别。公权力不能对公民应有的正当防卫的权利对任性得进行限制。同样的,公民个体也不能打着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旗号对其他人进行任意的侵害。“什么样叫正当防卫”“什么样叫互相斗殴”的防卫具体情况要符合大众的一般认知,“一刀切式”的任性执法绝不能每次都靠舆论的反转来进行纠偏。《指导意见》架起了“一刀切式”任性行为的“牢笼”,切实促进了社会的公正公平。(文/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