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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制无治”,莫让河长制“形同虚设”

2020-05-14 15: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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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结论不容乐观:除了“有企业埋设暗管分流污水,导致大量工业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长江”,“部分地方违规建设港口码头,侵占破坏岸线”等情况,还有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有的河长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 

  河长竟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这不是笑话,这是一些地方存在的真实情况。“有制无治”,一些地区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是并未真正责任到人,河长并未真正履职尽责。如此以来,河长制便形同虚设。何为河长制?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水无常势,河流八方,河湖管护问题复杂。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存环境之需要,也是改善发展和环境之间关系之要求,更是切实解决新时期新阶段最大的民生矛盾和民生问题的应有之义,如此才能真正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然而,河长制形同虚设,“有制无治”,一方面让河湖管护陷入尴尬境地,另一方面也助长形式主义的不良风气,有损政府形象。因此,必须破除河长沦为“摆设”的怪圈,让河长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真正将河湖管护工作做到位,将河长制贯彻到底。 

  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的考核问责制度,如《河长制考核奖惩制度》以及《基层河长巡河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等,以河道卫生保洁、水域岸线管理、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全流域调度,强化目标考核,推动措施落地生根。有关部门不定期的加大对河长及相关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等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河长制相关工作内容,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同时,拓宽举报渠道,设立相关举报、建议信箱等,以此加强对河长制的监管力度,督促广大河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广泛参与,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将河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如此,才能真正将政策落实好,把河湖保护好,真正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文/袁媛媛)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