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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赞代罚”不值得鼓励

2019-09-06 15: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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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程方圆

  据光明网报道,昨日上午,吕某因在济南市历下区十舜耕路口逆向行车,而被交警拦下处罚。经交警介绍后,吕某选择朋友圈“集赞代罚”。据了解,“集赞代罚”是济南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行动的重要措施。自9月3日始,济南历下交警推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五选一”处罚管理模式。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后可用接受处罚、朋友圈“集赞”、现场执勤、观看教育视频、手抄法规法条等任选其一。

  “处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目标,这才是这项工作的真正意义。”对于用朋友圈“集赞”代替部分轻微交通违法处罚的执法方式,不少地方已开展的尝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种充满人性化的创新执法方式是执法改革的方向,是交通执法目的的应有之义。但在一片叫好声背后,也有人对“集赞代罚”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效果提出担忧。担忧者多认为,这种毫无法律依据的执法方式既不能起到“惩罚一人、教育一片”的功能,也有将法律推向娱乐化的潜在风险。

  笔者认为,网络时代,集赞是非常娱乐化的社交手段。试想:好友求助,举手之劳,点一个赞就可以了,谁会细想那么多呢?其次,违法是非常严肃的事,惩罚也应当严厉,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应小心谨慎地探索新颖的处罚方式,处罚不能太随意。再者,“集赞代罚”降低了违法成本,有怂恿违法的嫌疑。“集赞代罚”虽然很人性化,但也容易娱乐化,应小心谨慎。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问题无小事。在交通违法中轻微违法能靠“集赞”免去处罚看上去是执法的创新,以达到教育违反交规者的目的;然而,殊不知轻微违反交规和严重交通事故只有“运气”这一线之隔。只靠“点赞”教育违法者或许少了些严肃性,不如按交通法规处罚让违法者印象深刻、引以为戒。更何况朋友圈“点赞”本是对社交媒体中优质内容、好人好事等积极事物的鼓励和欣赏,违反交规本是错事有什么值得“点赞”的呢?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