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为朋友圈“集赞代罚”点个赞

2018-04-27 16: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韩朝辉

  “我在乐山大佛景区乱停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获了。现已深刻认识错误,请大家给我点个赞……”“本人驾驶电瓶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在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被交警查获……交警要求集齐10赞,请支持我的倡议”……(华西都市报4.27)

  近日,四川多地交警部门开始试行朋友圈"集赞代罚"。所谓的“集赞代罚”就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出现了违章违法的行为,可以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集赞,以代替部分处罚。当然,这并不是适用所有的交通违法,而只是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这一举措被很多人称赞“人性化”和“与时俱进”,我们不妨为这种创新点个赞!

  “集赞代罚”这一创新可谓一举两得,通过朋友圈发文集赞,一方面可以让当事人感觉“很深刻”,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以后再也不违法了;另一方面通过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起到教育、警示身边亲人朋友的作用,进一步放大了执法效果。同时,“集赞代罚”只是针对轻微的违章违法行为,且还有其他的辅助惩罚,比如“体验执勤”“现金罚款”等。这一举措在人们看来很是新鲜,也更容易走进群众的心里,更好的起到警示的作用。

  当然,“集赞代罚”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对于重大违法违章行为,交警部门还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惩戒处罚。不过,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推行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集赞代罚”方式也是教育方式体现之一。

  “处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目标,这才是这项工作的真正意义。”所以,我们要用实际效果来衡量最终的结果,如果“集赞代罚”的试行效果理想,那么我们可以进行推广,让这一“人性化”的举措发挥更大的价值和作用。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集赞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