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频道 > 论见 > 正文

对“器官捐献”流程加强监督

2019-08-29 10: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评论投稿邮箱:pinglun@sdnews.com.cn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董艳敏

  53岁的李萍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医院去世,两个多月后,石祥林才知道,母亲的肝脏和双肾被摘除。当时在医院的父亲石昌永和妹妹石子慧告诉他,母亲的主治医生杨素勋联系过他们称,“母亲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如果家人愿意捐献(器官),国家会补助家属20万元。”“这个钱让我开始怀疑,之前了解捐献器官是自愿无偿捐献。”石祥林说。(环球网 8月29日)

  器官捐献,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临终前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这是一种奉献精神,更是一种生命的传承。器官捐献,由最初的普通公民难以接受,认为即使去世也应该身体完整的离开这个世界,到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并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这是思想的开化与进步。但是,社会上有些却打起了器官捐献者的主意,欺骗、欺诈甚至犯罪为了赚钱不择手段,这无疑是在伤害捐献者和家属的心。

  器官捐献者,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急需的人,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于危难,从死神面前拉回一条鲜活的生命,这个意义是巨大的,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但是想借机敛财的人,利用不法手段欺骗捐献者及家属,这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是极大的,不仅伤害了当事人及家属的感情,还让有意愿捐献的人望而却步,情形严重的要受到刑罚处罚。

  器官捐献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由本人同意,而不是强制要求。国家应该加大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并做好保障义务,除此之外加大对恶意借机敛财的人的惩处力度,情形严重的要处以刑事责任。

  生命是无价的,我们每个人应该珍爱生命,不义之财,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