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伤人,安全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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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观峰
正值暑假期间,游乐场所成为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游乐设施暗藏巨大隐患,可能给孩子带来致命伤害。7月20日,安徽黄山一气模游乐设施顶部局部下陷,导致一名8岁女孩受伤,送医抢救后不幸死亡,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7月23日央视新闻)
根据有关规定,经营游乐场所者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其对前来游玩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现实中,哪怕在游乐场所玩耍的儿童自己不慎摔伤,经营者也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游乐设施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儿童伤亡的话,其责任无疑更重,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经营者理当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尽量避免悲剧。遗憾的是,一些经营者没有安全意识,或者心存侥幸,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而忽视了安全。
“祸患常积于忽微”。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说到底还是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是监管存在盲区、留有空白地带。回看成都游乐园事故,这个长滑梯上有多少人?蜂拥而上的游客是否考虑过安全问题?游乐园的安全管理何在?对这样一个存在质量问题的长滑梯,事前安全检查又何在?试想,若有关部门对这一“偷偷摸摸地开”的游乐园能“狠心”一点,不让这“弱不禁风”的游乐设施“带病上场”,游客又怎能在不知情下以身涉险?
安全无小事,容不得丝毫侥幸。在安全面前,人是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变量,关键在于用制度的刚性提升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心。据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曾于今年2月18日正式发布《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国家标准,该国标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再先进的设备也得由人操作,再严格的制度也要靠人落实。不管是充气式游乐设施,还是长滑梯,又或其他儿童游乐设施,如果监管松散,再严格的规范都只会沦为一张白纸。
儿童游乐设施不同于一般的游乐设施,这里的安全、卫生状况关乎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安全。唯有让责任监管严起来,安全意识强起来,经营者、管理者、监管部门都能切切实实履行好安全责任,才能避免“下一次”,也才能减少悲剧的发生,不让游乐设施成为伤人的工具。
- 充气游乐设施还需更“强壮”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