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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明星小药”市场秩序

2019-05-23 11: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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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伟

  近年来,“肤乐霜”“维E乳”等北京各大医院配制药剂,因价格低、疗效好,被消费者追捧为“明星小药”,致使销售紧俏。一些人看准商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大量发布广告,销售“明星小药”。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药品经过药贩子的手,不但价格翻倍,而且存放方法不当,药品质量难得保障,容易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隐患。(5月20日 《北京青年报》)

  “明星小药”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国制药工业十分落后,药品生产和供应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医疗需求,因此,国家鼓励各医院根据临床需求,自己研发调制医院内部使用的药物。之所以称之为“明星”是因为这些药物的效果在业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说它是“小药”,则因为其作为某家医院的内部制剂,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于是,一些不法商贩看中这样一个机会,利用自己的地缘优势,到“明星小药”的所在机构挂号买药,然后转手倒卖,获取差价。按照法律规定,医院自制药剂是不允许其他主体销售的,通常仅限于生产制剂的医院开出和使用。因此,社会上出现的倒差价贩卖,都属于违规行为。同时,还要注意市场上兜售的“明星小药”的来源和质量难以判断,不少“明星小药”都是假冒的,不仅药效不佳,还可能给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害。

  因此,如何让“明星小药”充分发挥应有效果?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对违法经营“明星小药”的机构或平台,必须严格管理,实行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另一方面让药厂对这些制剂进行评估和收购,合理定价,制定规范的使用适应症,让这些“明星小药”成功名正言顺的药品,在正规的医疗机构正常使用。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