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票看年龄不按身高的公平性宜早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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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伟
春运返程高峰来临,又有家长在给孩子购买火车票时因孩子“年纪小、个子高”而头疼。这类家长在网络实名认证后可以为孩子购买儿童票,但在出行过程中可能会被工作人员要求重新量身高或补票。曾在2018年全国两会就儿童优惠票标准提出建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部主任何建华向记者表示,从当前情况看,用身高来作为衡量标准已不合理,且具有一定的歧视性。(2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将身高作为界定儿童票的标准,一直是铁路部门的传统做法。依据最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随成人出行的,身高在1.2米至1.5米间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票;超过1.5米时应购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此意味着,是否购置儿童票不但需要查验儿童的身高,还要确定监护人所带儿童的数量,如果超过规定一名的数量时,即便你属于“身高意义上的儿童”,依然需要购置儿童半价票。
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公允,也不符合现实性要求。受“高个儿占地儿要多付钱”的观念的影响,以及儿童一般难以提供有效证件,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一定的难度并影响工作效率,量身高的做法有其合理性,最大的好处在于实施起来极其方便高效、简单易行,但最大的问题在于对个体差异缺乏尊重,忽视了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身高已成为最难以把控的变量。时下,初高中孩子超过1.5米的孩子越来越多,而他们却无法享受到与同龄孩子应有的“儿童待遇”,这对他们而言,存在事实上的待遇歧视。
从生理学来说,最能界定孩子特征的标准首选年龄。以年龄界线进行群体划分并明确应有的权利,属于国际通行的做法。联合国大会将“青年”定义为年龄介于15岁与24岁之间(含15岁和24岁)的那些人,意味着儿童是指那些年龄不足14岁的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将“儿童”定义为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其意在于为儿童提供保护和权利保障。国内在儿童的年龄阶段划分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恐怕也是铁路部门采取身高而不是年龄作为标准的一个原因。但无论是借鉴国际标准,还是沿用国内的惯用做法,以身高作为界定儿童票的做法,都已不合时宜。
以年龄阶作为划分标准,结果却以身高来界定儿童属性,“身高意义上的儿童”与“年龄意义上的儿童”既有事实上的冲突,也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国外界定儿童购票标准普通以年龄作为唯一指数,这是基于儿童划分的标准也是参照的年龄。比如在法国,4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坐各类列车,4-12岁儿童可以半价乘车。在日本,6-12岁乘坐列车可购买半价儿童票,6岁以下免车票。从保护孩子的角度来说,假若两个同龄的孩子,因身高差异的原因,一个免费乘车一个却需要购票,势必会给购票的孩子在心灵上留下阴影。这种状况的产生,也不符合“儿童的福祉最大化”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原则。
在舆论反复呼吁、专家学者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复建议下,相关部门除了将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作为回应,并没有把年龄作为界定儿童票的唯一标准,折射出公平、灵活、保护至上理念的不足。从目前的情况看,长期的路径依赖下,如果靠营运方的自觉自为很难进行改变,此需要主管部门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和实现公平原则的高度,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统一的标准,包括明确儿童的年龄划分阶段、实施按年龄作为儿童标的界定标准、完善儿童年龄证明的物件、全面启用身份识别等措施,让儿童票看年龄不看身高的愿景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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