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清零”,想过制度红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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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鞠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怎样“活好”已成为多数上班族所追求的,一家人利用“空闲时间”出去游玩本是“活好”的一方面,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空闲时间”却颇为珍贵,有一部分上班族忙的没有时间休假,只能眼睁睁看着年假“过期”,有的人说过期也“没办法”,但是问题是国家相关规定,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可以获取三倍日工资的补偿,个别单位想过制度红线吗?“没办法”怎能成为上班族无奈吐糟?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底线,为何关于“年假”的法律却容易成为摆设呢?我们认为出现这个问题,一方面很多人没把休假当成工作的调节,认为休假是在浪费时间,殊不知休假如同睡觉一般,能够为工作提供更大的动力;另一方面,有些个别用人单位没有真正遵守“年假”法律,我们无论从舆论,还是相关部门存在疏于监管的情形;法律是容不得挑拣的,在法律面前,一切的“灵活”都不能越过;
另一方面,作为休假当事人也怼“年假”法律不熟知,记者在随机采访20多名职场人士后发现,超过70%的人不知道年假可以跨年休,更不知道没休完的年假可以有日工资收入的300%工资报酬;
当然,我们也要善于调和年假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有些紧急的工作需要我们付出,我们当然义不容辞,但是我们获得年假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制度红线下“灵活”掌握,比如,可以调换休假日期或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等。而作为我们上班族当事人要正确摆正“休假”和“工作”的关系,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不能把主次关系倒置。
要想让“年假”制度落地,单靠休假当事人的努力是不够的,作为宣传舆论方面,要引导人们正确的休假观,让更多的人们意识到摆正工作和休假关系的重要性;同时,加大对个别用人单位的曝光力度;作为相关监管部门,要把法律从纸面上落到实处这个关口下工夫,对于个别用人单位违背休假法律的情形要给与严厉惩罚;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群众反映渠道,让人们在维权时,有法可循,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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