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对“闹伴娘”等婚礼恶俗听之任之
投稿邮箱:lwpinglun@126.com
作者:刘鹏
近日,在广东顺德均安沙浦村,一对年轻人结婚,在接新娘的过程中,发生了伴娘从四楼坠下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事故原因虽然尚在调查中,但据知情者称,事件的发生,或许与伴郎们推搡伴娘有关。(据6月15日《广州日报》)
据悉,死亡伴娘才刚22岁。接亲人员到了新娘家之后,伴郎等有追逐伴娘行为,伴娘躲避过程中坠楼。
虽然悲剧的发生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而且事发地点的护栏明显存在问题,不管是护栏一起被撞断掉落了,还是本身护栏已掉落出现缺口,房主即新娘家恐怕都是存在一定责任的。但归根结底,伴娘的不慎坠楼死亡,与当地的婚礼习俗,特别是伴郎等当日的追逐与推搡伴娘行为直接相关。
假设没有闹伴娘的风俗,伴娘不至于因为害怕而躲避;假设伴郎们当日没有追逐伴娘也没有推搡,悲剧也是有可能会避免的。
但即便类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人们似乎记不住教训。比如山东泰安伴娘门事件,比如新娘被举起抛向空中没有接住摔伤事件,比如新郎被喷灭火器粉尘差点死亡事件,比如包贝尔婚礼上闹伴娘事件,再比如近日刚刚发生的,陕西一伴娘遭摸胸事件等等。
类似事件背后,无不存在一些人借婚礼喜庆之机,对伴娘甚至新娘上下其手的问题,无不存在相关习俗与风俗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坚决摒弃的问题。但这边悲剧还没有结束,那边类似事件再次上演。人们为何就记不住教训呢?
婚礼喜庆气氛需要是原因,各地有风俗一时难以改变也是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明显还在于,类似事件,每次发生之后,对相关责任人特别是肇事者,相关处罚力度不足,有的甚至是不处罚。
比如前不久发生的,陕西伴娘被摸胸事件,事情闹到最后,却因为当事伴娘与涉事男子相识,最后伴娘决定不追究两名男子的责任。
事实上,类似的闹伴娘等婚闹事件,不出格、不出事自然没有问题。如果一旦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就必须要严肃处理。包括,当事人坚决要求追究责任的,相关公安等部门,一定不能抱大事化小态度;就算当事人不想追究,如果事件闹大,涉嫌触犯刑法,公安部门也不能无视,应在侦察清楚之后,报请检察机关介入,必要的,要提起公诉。
所谓乱象必须用重典。山东泰安伴娘事件曾轰动全国,被扒衣伴娘和家人坚决追究涉事者责任,最后5名涉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每一起类似案件,都能如此毫不留情的追究责任,再辅以移风易俗的文明宣传与教育,恶俗的闹伴娘等事件,岂能会一再发生?
- “雇来的”不是“作弄”伴娘的挡箭牌2016-04-13
- “职业伴娘”的出现折射出了什么?201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