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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各方都应有所作为

2017-06-02 15: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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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萧可澜

  6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以职业学校学生为主体的犯罪增长趋势明显,此类案件被告人中过半数为1618岁,去年一审审结职业学校学生犯罪126人。(《齐鲁晚报》,61日) 

  近日,一则《职校生犯罪增长趋势明显,半数1618岁》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职校生犯罪率的逐年递增,不得不再一次将舆论的视野拉回到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老生常谈的问题上来。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2016年,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南邵东县小学女教师在学校被害”的新闻更是刷新了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认知:3名未成年嫌疑人不仅作案手段十分惊人,更为可怕的是,年纪轻轻的他们竟然已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当然未成年人自身的问题,例如缺乏理性思考、法律观念淡薄等原因,也有学校再教育、管理方面缺位的原因,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家庭环境的影响。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犯罪率要明显高于双亲家庭,而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犯罪率要明显高于正常家庭。由此可见,家庭环境的健康与否对于子女能否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笔者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要任务就是给未成年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这其中就需要政府、社会以及父母亲人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在“扶贫”及就业上出台更多的激励措施,引导“返乡就业”、“就近就业”,从而避免出现更多的“留守儿童”。同时,也可通过举办更多的公益性亲子活动为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流沟通搭建平台;另一方面,作为父母也要主动、适当的介入孩子的生活,既要给与他们物质上的支持,更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指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当然,社会舆论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要建立一个良好的舆论导向,指引未成年人朝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要为那些曾经“失足”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搭建良好的平台。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