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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让慈善暖心更安心

2016-03-17 16: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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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林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以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据新华网)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之迅速堪称史无前例,然而快速的发展进程中也夹杂了许多问题:从前些年引人哗然的“郭美美事件”到最近广受质疑的“留学生众筹募捐”,挪用、侵占慈善财产、骗捐、诈捐等等问题,不时出现在大众眼前,不断地撞击、动摇着人们的慈善之心,给善良的心灵蒙上了层层阴霾。《慈善法》的通过无疑是将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引入了正轨,使慈善事业有法可依,给广大的善良群众打了一剂强心针。

  《慈善法》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以专章形式对慈善财产的归属、使用规则做了明确规定。这就为解答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我捐的钱用到了哪里?”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在今后,慈善款的运用将愈发公开透明,一方面慈善组织有义务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另一方面捐赠人也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捐赠人对慈善款的运用不再是两眼一抹黑,而是可以实时监督慈善款走向,真正能够保障慈善款的合法合理使用,让捐赠人对慈善事业更加有信心,也让慈善事业更加有吸引力。

  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的规定也让人心里一阵清明。那些游走于“微博”“朋友圈”内的募捐形式将成为过去,骗捐、诈捐也将少了一个可以利用的手段。慈善法不但明确规定禁止个人公开募捐,同时也明确了违法募捐财产的处置,这将为善良群众的慈善之心织上一道牢不可破的防护网。在将来募捐途径将逐渐变得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这不仅会让受捐之人找到可以依靠的港湾,也会让捐赠之人找到可以安心托付的航船。受捐与捐赠形成彼此信任与被信任的良性循环,中国的慈善事业也将逐渐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人之初,性本善,我国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正印证了这句古话。人人都有慈善之心,切莫让一些不法行为干扰我们内心的慈善,扰乱中国慈善巨轮的航行,《慈善法》正是在为这艘慈善巨轮破除坚冰、保驾护航,我国慈善事业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