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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提拔”后再查处,岂能成“办案技巧”?

2016-01-12 11:2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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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滕德银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干部任前监督把关,不少地方已出台“领导干部任前监督”新政,重点对拟任人选的基本资格、基本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及党风廉政情况细致审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这一走向,引发关注。(人民日报,1月12日)
  干部“带病提拔”的事情,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应当说减少了很多。不过,也还是存在。前年、去年,网上出现了“最短命干部”的舆情,至少有两三件。有的还没去新单位报到,就被纪委“两规”了。
  有人甚至在网上说,有的“带病提拔”的干部,在提拔滞后被查,成为“短命干部”的原因,是纪检部门办案的“绝招”:让他挪开位之,好挖他的“根子”。这是对付问题干部的办案技巧和绝招?
  诚然,从办案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办法是技巧。但是,也并不见得,就是真正的“技巧”和“绝招”。因为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严重损害了党的公信力和干部提拔任用的原则。
  四川的李春城,是党的十八大之前就提拔的干部,位居省委副书记,他的“事儿”,主要发生在当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可结果呢?提拔后再十八大后立即被查处。苏树林这个老石油,在当省长前,也是“蛮拼的”!当省长后,也“蛮拼的”,结果“下课了”。蒋洁敏在十八大上,还被选为中央委员,任国资委主任,好像进了“保险箱”,结果呢?迅速落马。至于厅级干部、县级干部提拔后,落马的,就更多些。
  网名在对“短命干部”发表一番慨叹的同时,也在追问:之前他们是如何被组织上提拔的?难道组织上之前就没有发现他的问题?如果发现了,为何还要执意提拔?
  回答这些问题,如果用“办案技巧”或者“办案绝招”的需要来解释,说得过去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样的“技巧”,已经是把“权力运行规则”,操作成了“权力运行游戏”。这会严重损害党的公信力和人民对共产党执政的期望值。试想,一个刚到任一年的县委书记,被查了,那人们该怎样评价县委书记带队的这一个县委班子呢?岂不在某些方面,人为地制造笑话吗?
  干部“带病提拔”后再查处,岂能变成“办案技巧”或者“办案绝招”?认真分析,是不应该这样来操作“权利运行规则”的。
  那咋办?就是还得回归到党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来,做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四必”,即: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要让“四必”成为各地干部选任中的鲜明底色。有了这样的底色,才能打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坚实基础,“短命干部”的现象,才会少些,党的公信力才会增加些,公众的疑问,才会少些。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