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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找替考的母亲是“以爱试法”

2015-12-22 09: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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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马珊珊

  因爱女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担心女儿在艺考时用脑过度,母亲便找来替考女子。替考人承诺在帮其考完3门之后,只需支付1000元作为报酬。但在第二堂考试中,连续的指纹认证失败,让监考老师发现不对劲。随后,警方以涉嫌考试作弊将小琪带走。(1221日《华西都市报》) 

  人们都说母爱是天下第一情,没错,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但是为女儿找替考的母亲却是世界上最糊涂的爱,是在以爱试法。因小琪自小患有胰腺瘤,母亲担心其在艺考中用脑过度,确实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因此便找来替考女子替女儿考试确实也是法理难容的行为。 

  笔者认为,小琪的母亲也许并不知道,自今年111日起,替考入刑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9)》修改后,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注:即“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220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华凤派出所了解到,小琪母女因涉嫌考试作弊将被追究刑责,目前两人已被取保候审。本身母亲也只是爱女心切,结果办了糊涂事,反而让女儿有了案底,让女儿的人生出现了污点。为人父母,爱子心切可以理解,但是母爱当有度。如果为了孩子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绝不可取,而且当严厉制止。如果每个父母都因为担心孩子因生病考试发挥不好而纷纷找替考,那社会岂不是乱套了?所以,疼爱儿女一定要量力而言,不要超出了自身承受能力,不要违背道德,触犯法律。相信小琪若是自己去考试也并非不能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就算是,今年小琪落榜了,明年再考也未尝不可啊,何必要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呢? 

  人们常说,“法外无情”,似乎法律总是那么冷酷、残忍。但细细想来,小琪的母亲这种行为确实也不能法外开恩。从媒体的描述来看,我更觉得这位女孩是不适合从事艺术的,因为她患有疾病。人生的出口有很多,从事高大上的行业会是每一个人的期待,谁都想成为人中龙凤。问题是,我们也要面对现实,面对实际。既然孩子身体患有疾病,我们又何苦给孩子太多的压力?能够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行业,能够安安全全的在人生道路上行走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觉得小琪的母亲是在用她所谓的母爱绑架了孩子的人生。 

  笔者认为,这位糊涂的母亲以爱试法,母女双双被追究刑责对于这位爱女心切的母亲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希望这件事过后,能让这位母亲明白:如果是真心爱孩子,就应该让她在风雨中去翱翔。父母的羽翼再温暖,也保护不了孩子一辈子,别让孩子在父母的羽翼下生存,未经摔打,被保护的小鹰永远都学不会飞翔。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