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遏制“小官巨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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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雨竹
陕西西安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居委会主任于凡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又一典型。而东滩社区居委会的问题还不止于此。根据官方披露,该社区其他9名两委班子成员同样涉嫌受贿,发生“塌方式腐败”。(6月10日 中国青年网)
事实上,“大老虎”固然可恶,但“小苍蝇”的胡作非为更让群众有最直接的痛感。相关调研也证实,在“小官巨腐”案件中,村干部系发案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年初至今,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已达10余起。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小官巨腐”产生的原因是权力的失控。日益令公众触目惊心的小官巨贪乱为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如果权力监管不到位,无论官大官小,无论“清水衙门”还是“油水肥差”,都可能“苍蝇丛生”、“老虎抖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层出不穷的小官巨腐的案例当中不难看出,一些权力相对集中的小官员对社会的危害不可小觑,对群众而言,身边一个霸占集体土地的村干部远比一个违法乱纪的高官更让人憎恨。
该类事件警示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小官大贪案件的查处和惩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用严格的办事制度和流程制约职权滥用,从而增强反腐败的震慑力,还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
基层官员直面百姓,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对基层领导干部,应织密制度之笼,不使其因官小而游离于监督之外。不断刷新纪录的“小官巨贪”,起码警醒我们两点:一是反腐“永远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后,还要“广撒网”,让那些被权力监督所遗忘的角度,也晾晒在阳光之下。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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