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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公务人员待遇要谨防“一刀切”

2015-06-11 11: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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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慕容婷婷

  近日,总理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要提高公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人员的待遇,适时适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可以说,提升基层公务人员待遇是大势所趋,既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又迎合了当前加强作风建设的整体思路。其一,体现了尊重。坦然讲,基层工作兢兢业业、繁琐复杂,“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态,不少公务人员呕心沥血大半辈子却挣不过建筑工人,苦心求学十几年并百里挑一踏入队伍却养不起家人,十余年未调整的工资确实应该涨一涨。其二,鼓足了干劲。可以说,绝大多数基层公务人员都是社会精英,年龄大的老同志阅历丰富、独当一面,年龄小的同志学识渊博、思路开拓,适当提高待遇是对其辛苦工作的肯定,能有效调动起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其三,遏制了歪风。高薪养廉是杜绝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有益尝试,适当提高待遇虽然达不到高薪,至少能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个别公务人员的冲动行为,营造珍惜工作、杜绝“偏门”的良好氛围。

  提高待遇固然是好,但要谨防“一刀切”,真正把好事办好,得到百姓和社会的认可。首先,要因人因岗因地而异。基层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岗位繁多,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属性也有所差异,不同区域的物价水平、经济特点也有所不同,要在保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量化贡献值,传递增资导向,以业绩论英雄,并建立起符合当地特点的工资增长机制和职务晋升机制。其次,要把群众反馈作为重要考量标准。基层公务人员的天职就是保证政府事务正常高效运转,让广大百姓好办事,为广大百姓办好事,提升全社会的生活幸福指数。为此,要把群众反馈进行量化,并纳入工资体系,将“百姓至上”里面植入到每位公务人员心中。最后,要激励与惩罚并存。基层人事部门、劳资部门要发挥“综合评判人”职能,不能把工资体系与其他体系相互剥离,综合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把工作表彰、先进评优体现在工资上,也把腐化堕落、违规违纪呈现在收入上,做到奖惩分明、奖惩公开,以工资改革形成“倒逼”机制,塑形公务人员。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基层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收入体系也要随之变化。欣慰地看到,总理已经发声,表明了态度,彰显了决心。笔者认为,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通过自上而下的尝试努力,基层公务人员工作的增长定会更加科学、长效,并合民情、符民愿。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