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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贪”倒逼反腐“接地气”

2015-05-13 15: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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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郑传超

  近日,“红色通缉令”的二号人物、被称为“亿元股长”的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李华波无疑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记者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广东、福建、江西、云南、河北等地陆续通报多起小官腐败问题,其中不乏如李华波这样数千万级别的腐败分子。(5月13日人民网)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对基层投入不断加大,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基层监管政策不到位,基层干部可支配资源寻租空间逐步扩大,给一些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或者甚至连官员都算不上的股长、“村官”提供了贪腐的机会,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惠民资金发放成了小官借机敛财的“温床”。

  官不在大,有权则灵。“小官巨贪”的显著特点就是官级不大,长期扎根基层,但手中却握有随时可以“变现”的巨大权力。由于处在“重要岗位”且“权倾一方”,再加上与领导存在种种利害关系以及“天高皇帝远”的监督乏力,最终导致基层官员虽然级别不高,但行使权力时却任性而为,有些人竟可以动辄侵吞国家、集体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额资产,给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对于百姓来说,“蝇虫”之害猛于“虎”,“蝇虫”始终潜伏在群众身边,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反腐不能只盯“山上虎”,更要扫除“林下虫、地上蝇”,让反腐越来越“接地气”。近年来,“小人物”已俨然成为各类贪腐大案的“主角”,他们的表现也绝不逊色于“虎”。“土地奶奶”罗亚平、“官场流寇”穆新成、“红顶官商”郝鹏俊、“亿元股长”李华波、“长袖善舞”李志强……这些“小人物”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却有“大作为、大事迹”。

  民为国之本,国依民而存。解决基层风气问题迫在眉睫,基层作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国家和党的根本,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国家发展其根本就在基层,基层这个基础不稳,整个大厦也就支撑不住。基层一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切实降低或解决小官巨贪的重点在于管住权力。失控的权力随时都在搜索寻租空间,清水衙门也能出窝案,权力再小也不能脱离监督体系,要建立基层权力清单来规范小微权力,同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一整套自上而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使基层权力务必在监督下运行。

  根治基层贪腐应当先清后治,就是要全面开展基层“四风” 专项清理行动,运用人民的力量扫清基层“蛀虫”, 要地毯式清查,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同时从法治轨道及制度层面健全和完善常规监察制度,用法治和制度手段管住干部的权力,防止监管真空,实现对小官巨贪的源头治理。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