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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银发务工路,让超龄劳动者大道公行

2026-05-27 16:46:2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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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务工群体的部门规章,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全周期劳动权益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填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空白。

  当下,“老有所为”已成为不少家庭的重要经济支撑,大量超龄人员仍活跃在保洁、建筑、环卫等城市运行的一线岗位。由于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与退休制度的衔接存在模糊地带,这群本该受到更多关照的劳动者,却常因身份界定不清,陷入薪酬拖欠、工伤索赔难、维权成本高的窘境。新规的落地,通过明晰权责边界与保障标准,为这一群体的劳动付出筑起了刚性的法律防线。

  厘清法律关系,打破“年龄门槛”的隐形歧视。长期以来,由于法律适用的二元结构,不少企业简单以“达到退休年龄”为由,将超龄劳动者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转而使用劳务合同规避雇主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面临“求助无门”的尴尬。新规对此进行了正本清源,明确只要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从事有偿劳动,即纳入制度保护范畴。这一界定统一了各地的裁判与用工尺度,从法律上杜绝了“年龄一刀切”的排斥逻辑,确保超龄劳动者同样平等享有报酬权、休息权等基础权利,从源头上堵住了责任推诿的漏洞。

  完善保险兜底,破解“工伤保障”的历史短板。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尊老、爱老”,而在现代法治社会,这份传统美德不应仅停留在口头呼吁,更应体现为制度性的兜底保障。过去,工伤保险往往随劳动关系捆绑,超龄人员难以独立参保,导致“因伤致贫”风险极高。新规直击痛点,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且个人无需缴费;同时,对岗位强度作出限定,严控不合理加班,兼顾了身体耐受度与职业安全。这不仅把意外伤害保障落到了日常用工环节,更有效化解了“受伤无人管、索赔无依据”的民生痛点。

  畅通维权渠道,降低“不敢维权”的救济成本。面对复杂的仲裁与诉讼流程,缺乏法律常识、顾虑时间与经济成本的超龄劳动者往往选择忍气吞声。随着新规实施,各地人社与司法部门正配套开设专属咨询窗口,简化调解仲裁流程,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这种争议快速处置通道的打通,旨在打消“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顾虑,让维权服务更加触手可及,真正实现“权益受侵害,求助有门路”。

  强化监管闭环,压实“不规范用工”的法律责任。权益保障不能仅靠纸面制度,更需常态化的监督执行。监管部门正对照新规开展常态化巡查,严查无故欠薪、拒缴社保、违规安排高危作业等行为,并对拒不履责的单位依法惩戒公示。这种倒逼机制,意在把权益保障要求嵌入招工、用工、离职的全流程之中,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劳动价值不因年龄而打折,法治温度也不应因白发而缺席。随着《暂行规定》的落地,各地唯有抓好宣传普及、严格执行与监督问效,将法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才能全方位守护超龄劳动者权益。让“银发务工者”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体面劳动、安心养老,这不仅是对个体尊严的捍卫,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文/王同文)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