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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再来”堪当本年度“最反感官话”

2016-12-29 12:01:00 来源:四川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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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一句‘改天再来!’我在执法局门口苦等了10天,白天,锅碗瓢盆搭伙开灶,晚上露宿大院……”12月26日,河南“大河论坛”曝出一则消息,8辆超载货车在河南襄城境内遭查扣,司机前往处理时,被交通执法局领导告知“改天再来!”司机担心错过处理时机,在执法局院内吃住10天。(12月28日北京时间) 

  分析这事,有必要先看一份文件:今年8月交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第4条第二款规定: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按照这一规定,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消除后,交通执法局应尽快将超限超载车辆的相关信息抄告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依法对违法司机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事实上,12月24日,交警处罚时,整个流程只用了一个小时间就走完了,如果早一点交由交警处罚,就不必拖延这么长时间。拖延的时间越长,车主的损失越大。这一点,襄城交通执法局应该更清楚。扣车10天,如果拿不出正当理由,恐怕是说不过去的。 

  车主刘先生说,缴纳的拖车费、延误运输成本,人工成本,总计损失将近9万元。他告诉“北京时间”,接下来考虑向纪委投诉,并通过诉讼讨要公道。这起行政官司谁输谁赢,现在不好下结论。不过,这件事处理到这个地步,是很失分的。更让人担心的是襄城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本来是一个很正当的依法治超行为,执法主体却可能面临因“执法违法”而成为被告,这无论是对于执法形象,还是对政府公信力,折损都不会小。而不断强调依法行政的当下,如此尴尬的存在,都是不应该的。 

  当然,无论官司最后的结局如何,似乎都不影响我们借此讨论领导作风问题。这起事件中有一个“亮点”,或者说关键词值得玩味,这就是襄城交通执法局局长朱建忠的一句官话“改天再来”。这条新闻给人记忆最深的可能就是这四个字。之所以如此,是大家联想到如今依然张口便来的空话、官话、大话、套话。2013年,《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曾向网友征集“你最反感的官话套话”,“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现场指挥”、“积极、及时、立即、确保”等“榜上有名”。 

  这个征集活动虽然过去多年,但“最反感官话套话”似乎并没见减少。现在是年尾岁首,如果不信,只要翻翻各单位的年终总结,便不难得出这个结论。而朱建忠的一句“改天再来”,更是让“最反感官话套话”“锦上添花”。如果有人再搞类似征集活动,“改天再来”堪当本年度“最反感官话”。 

  这些年,各级整治“四风”,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总是存在死角。慵懒、惰政者有之,不作为、乱作为者有之,“明日歌”不离嘴者有之。朱建忠局长的“改天再来”,也是其中的表现之一。足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改天再来”,弹性很大。你可以理解为明天来、后天来,下周来甚至下月来。不给你确切时间,也不说事情不能办。这样,主动权就永远在人家手里。这正是一些官话的“妙处”所在。不过,跟那些一般意义上的慢作为、尸位素餐不同,襄城交通执法局的这一次拖延,或许另有不便明说的原因。弄清其中真相,恐怕是对这起查扣超载货车事件进行善后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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