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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婚丧操办标准多听民意别越界

2019-12-23 10:17: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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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衢州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衢州市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引发热议。

  即便在移风易俗、人情减负的大背景下,这份事无巨细的《衢州市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还是显得突兀和神奇。该《标准》条分缕析,几乎涵盖了婚丧嫁娶的所有环节,不给市民留一丝丝回旋的余地。当然了,从本质上说,这只是倡导性规定,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不过其中所释放出的窒息感,还是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反弹。

  的确,由公共部门所推动的“降彩礼”“降礼金”等风俗改造行动,近年来渐有加力之势。然而也应该看到的是,过往与之相关的规定,通常都是针对农村地区而言的,如衢州市这般,一股脑将全域城乡“婚丧嫁娶事宜”都纳入管控,是很少见的。众所周知,市民社会的人情消费,更多还是属于自治自洽的私人事务,远没有到失控的地步,这与某些乡村的状况,不可等同视之。

  以行政手段介入民间“婚丧嫁娶”事务,有两个基本原则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抓住最突出问题”以及“非必要而不为”。在此类专项治理中,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还应该是“纠错者”而非“大家长”。对那些明显离谱的,民众自身无法承受、自行无法解决的“人情债”巨坑,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而除此以外,那些细枝末节之事,那些个体家庭的差异化选择与“自发形成的均衡结果”,职能部门注定不该管也管不了。

  个体的消费行为和财务决定,不受公共部门干预,这是常识。就算打着“移风易俗”的旗号,也是如此。必须承认,就治理“婚丧嫁娶宴请”一事而言,“合理干预”与“越界侵权”的界限实则很微妙、很模糊的。地方政府只有保持充分克制,以倾听民怨、呼应民情为逻辑指引,才可避免争议。反之,整治扩大化、怒刷存在感,以“家长主义”和“道德卫士”的方式行事,只会招致反感。

  置之不管,人情成债、家庭遭殃;管得太宽,则又会事与愿违、侵犯私权。规范“婚丧嫁娶”引导“人情消费”,远比许多人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精准拿捏分寸,这考验着公共治理的智慧与技艺。

责任编辑:张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