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公寓”别让市场背锅
近日,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生反映,在2019年新生入学前夕,该分校提供学生住宿的鹏远公寓,双人间开出16640元/学年的天价。据悉,秦皇岛市政府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进驻学校开展工作,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天价公寓”事件一经报道出来就引起广泛讨论。有观点认为,鹏远公寓是社会力量办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这属于市场行为。“天价公寓”真的是“市场行为”吗?先看其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关报道指出,鹏远公寓位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校内,因为学校提供的校内宿舍床位有限,且按照学生报到的顺序来选择,导致一些学生无法住进“校宿”。如果这部分学生想生活学习更方便而住在校内,那么,除了鹏远公寓,也难有他选。再看其是否按照市场规则行事。据有关同学反映,公寓去年双人间宿舍收费不过5740元,今年就涨了近两倍,达16640元,其中住宿费1200元,剩余14000多元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等。而所谓的14000元服务费没有任何明细,被“服务”的学生都不了解究竟包含了哪些“服务”:“每天都有阿姨进来拖地,但总是进来用拖布转一圈就走了。”在缺乏竞争的封闭环境中的“任性”涨价,怎能算是“市场行为”?
因为大规模扩招等原因,高校在宿舍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也确实缓解了高校后勤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关键在于,怎么引入社会力量以及如何管理,才能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引入社会力量,应秉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招标。只有充分的竞争才能产生合理的价格,这才是真正的市场行为。其次,高校应与社会力量“约法三章”,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并且建立监督及退出机制。最后,在给予学生多样化选择的同时,对家境有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或者在宿舍的安排等方面有所倾斜,或者通过助学金、奖学金等形式给予补贴。总之,高校是教书育人之所,当以人为本、学生为先。